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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与民警开房坠楼受伤 当地警方曾经表示不予立案

(2016-08-12 16:01:48)
标签:

杂谈

加速会注:本文转自澎湃新闻网。

8月10日,澎湃新闻报道湖北通山县一王姓女子与民警开房后坠楼受伤、警方不予立案的情况。8月12日,澎湃新闻从通山县委政务网获悉,该案件受到通山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县政法委迅速组织专班全面核查事件真相。

8月11日通山县委宣传部发布通告,称通山县检察院已启动法律监督程序,严格依法办事,及时回告当事人。现已核实当事人吴某系通山县公安局东城派出所的临时聘用人员。其他相关情况将及时向媒体通报。

通山县公安局林姓副局长曾在采访中向澎湃新闻表示,王柠(化名)坚称是吴某欲强行发生性行为致其坠楼,但经过该局刑侦大队调查,吴某不具备作案动机和作案时间,“排除了吴某的作案可能性,所以不构成刑事案件,不予立案。”林姓副局长说,建议王柠一家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来维权,吴某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

8月9日晚,事发近5个月后,王柠告诉澎湃新闻,她父亲接到通山县公安局刑侦部门通知,8月10日可前往该局领取不予立案通知书。8月12日,王柠向澎湃新闻反映,其并未拿到通山县公安局出具的不予立案通知书,并称被告知“案子要重新办理”。

 



本文来自:加速会

原文地址:http://jiasuhui.com/archives/94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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