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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图与博文无关!)
乐善好施、扶贫济困,历来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行政命令强迫,规定捐款数额,历来是某些地方政府的不得人心令人生厌的做派。
广东湛江市霞山区教育局6月27日晚上起,广发短信,要求辖下教师在“扶贫济困日”捐款不得少于五百元。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在开展扶贫济困日活动时,辅导员通知班长要求每个学生必须捐款,最低捐款10元,入党积极分子不少于20元,否则就不能入党。
一份政府官方文件称:“建议大学生开展‘十元捐’活动;市直属学校(幼儿园)募捐指导意见:学校领导800元、中级管理干部500元、教师300元,建议发动学生开展‘一元捐’活动””。
广东一千万少先队员搞了个每人一元的“一元捐”。
当有人质疑时,官方给出的解释,异常统一:这是号召、建议,不是强迫、命令。
详细分列各类人员应该捐款金额,然后,来一句言不由衷半遮面的“建议捐款,坚持自愿”。
这是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还是企图标榜官员的政绩?
是可听可不听的轻飘飘“建议”,还是不听就会后果沉甸甸的“命令”?
奉献爱心的慈善捐款,理所当然应是自觉自愿的行动。
为了“道德粉饰”,为了“美德造假”,动用行政干预,加入长官意志,即使“气场”超强,“善款”超多,也彰显不出什么乐善好施、扶贫济困的题中应有之义。其最终目的,到底为了谁,似乎是个不用纠结的问题。
还是媒体人司马童想得久远、来得干脆彻底,他说:“ 联想到各地在改变工作作风、提升群众满意中,多有推出和施行的‘服务禁语’,我倒觉得,有关方面不妨认真查找梳理一番,把类似‘建议捐款’这样的落伍词汇,也归入到一项‘政府禁语’或‘管理忌语’中。至少,有了‘禁语’的约束,相信拿着‘建议捐款’来做挡箭牌的事儿,很快会应声而退,迅速式微起来。”
乐善好施当属民间道德范畴,扶贫济困应是政府当然责任。时下,把该鼓励的东西,变成了强迫命令;把该政府干的事,推给了民众。这对么?这能产生有司一厢情愿设想的美妙愿景么?
更何况,屡屡爆出的各地各衙门各类人员侵吞、挪用慈善捐款,营造温柔富贵之乡,享尽锦衣玉食之美的丑闻,早就寒了许多想“乐善好施”者的心!
陈光标那高调、无奈的“人钱对面”的扶贫济困方式,不正是给那些借慈善之机,以谋私利;假救济之名,而饱私囊的人狠狠一耳光吗?
中国的慈善济困动作,存在着法律、道德、文化层面的诸多不足。
政府有关机构的公信度,慈善操作机构的公正度,捐款使用的透明度,受助百姓的满意度,都关乎着扶贫济困行动的成败。这些,岂是设一个“扶贫济困日”,发一纸号召、建议书,就能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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