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20日,西安音乐学院大三的学生药家鑫驾车将骑电动车的张妙撞倒,恐张妙记住车牌号找其麻烦,即持尖刀在张妙胸、腹、背等处捅刺数刀,将张妙杀死。今年4月22日上午,药家鑫案一审宣判,这厮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45498.5元。有人无良辩护的“激情杀人”理由,没有救得了恶魔。这厮该死!只是那可怜的死者张妙,年仅26岁,尚有一个两岁半的儿子。
谁不咬牙切齿地恨那恶魔;谁不痛惜可怜地顾那幼童!
一审判决宣布后,无数网友都对经济损失赔偿额度表示出了强烈不满的情绪。
一条活生生的年青生命,只被“法网恢恢”的法律定价为45498.5元,且有整有零!
4月22日中午宣判一出,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执行院长傅蔚冈用手机在他的微博上写下这样一段话:“从今日起到4月30日00:00,凡转一次本微博,我将为张妙女士的女儿捐助1元人民币,有愿意转?!
”随后有网友提醒,张妙留下的孩子是儿子不是女儿。
有人说,这是一种不可名状的“冲动”!然而,就是这冲动,却引发了海啸般的效果!截至24日晚,距离设定的最后期限还有6天,转发量已经突破了35万次,这意味着傅蔚冈至少要捐出35万元!
壮哉!
现在,“傅蔚冈的冲动”已经成了一个微博名词,被无数网友在微博上传播。傅蔚冈自己也承认,当初在自己的微博做出这一承诺的时候,确实有冲动的成分,而且他也没有想到微博的力量会这么大,网友会这么热情。但是随着转发的网友越来越多,当初基于同情心理的冲动也变成了一种承诺和责任,并且表示一定会“兑现承诺”。
“冲动”演变成了一种承诺,一份责任。境界升华了!心中那初始的同情心放大成为了正义感!这“冲动”真給力!真值得敬佩!
然而也有网友不以为然,除了批评他“一时冲动”之外,还纠结起来,质疑这是一种自我炒作。
冲动未必都不好!你或许说丛飞是“冲动”;你或许质疑陈光标是“冲动”,但,这冲动有什么不好?
至于有人说傅蔚冈是在自我炒作,即使这是真的,这样的炒作也是有益无害的、值得崇尚的、多多益善的。既表明了自己对法律与正义的支持,实际上也起到了对当事人经济救助的作用,有何不可?
轻易否定“傅蔚冈的冲动”,就是无良无德地否定了别人的善良和爱心。
傅蔚冈在微博上发帖表示一定会让承诺实现,他希望网友继续转发他的微博,并表示他正与一些有着基金会工作背景的网友联系,除了捐助张妙的孩子以外,他希望能够让这次微博捐赠事件,促成首个民间刑事案件赔偿基金的设立。
傅蔚冈“冲动”捐助事,似可算尘埃落定。只是不知道,那35万次的微薄爱心捐助里,有那些判决只给4.5万元赔偿的、顶着天平的法官们的“冲动”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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