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朝历代惩治官吏腐败,可算呕心沥血谋高招。朱元璋时代,官员贪污银子六十两的枭首示众,剥皮实草;官员不得娶当地女人为妻,不得在当地买房置产;清代还制定了不得在原籍500
里以内做官的规定。朱元璋治腐力度在帝王群里也算数的着了,《大明律》严酷繁密,落实时从重从严。朱元璋的女婿动用官车贩运茶叶,朱元璋大怒:“我才行一法,乃欲首坏之耶?”将女婿欧阳伦抓来杀了。他亲自编订了《御制大诰》,用典型案例约束官吏,警示天下。他的普法力度空前绝后:官民诸色人等,家家必备一本;把《大诰》作为全国学校教材使用。这个政治面貌是和尚的皇帝,有过艰难痛苦生活经历,所以,对贪官污吏尤为痛恨。只要犯了贪罪,概不轻免,都贬到凤阳去当农民。
俱往矣,数反贪高招还看今朝。近日,深圳出台的《关于加强党政正职监督的暂行规定》就颇具视觉冲击力,其中一条规定给人留下了无限遐想的空间。如配偶、子女非因工作需要,均在国(境)外定居、取得永久居留权,其不得担任党政正职和重要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这就是人们说的对“裸官”发出的“限官令”,也是在“裸官”头上祭起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想击节叫绝,感到不妥,欲击鼓讨伐,又觉不当,如顾左右而言他,又显无聊,一时竟不知如何是好。
闻说双溪春尚好,也拟泛轻舟
中国反贪风起,确实惊跑了不少大贪官。商务部有资料显示,近三十年来,有4000多贪官卷裹500亿美元窜至国外,再添几毛钱足够闹一个迪拜了。如此数字,真教人吃惊、痛心。看来,不使出绝杀招数已不足以除此败类,护卫国财。深圳之举动,意在未雨绸缪,似乎也无可指责。时下,许多地方的财务、人事大事,都是“正职”一言九鼎金口玉言,一付“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架势,毫无问计纳谏之事可言。中行广东开平支行正职余振东伙同另二人,侵吞5亿美元后溜之大吉,他们的妻儿家人全在美国。后来只追捕回余振东,那美元和家眷还留在那半球,导演了“苦了我一个,幸福全家人”一幕。唯恐“裸官”是贰臣,不如凡“裸”即罢官,深圳之举初意大约即在于此。
只恐双溪舴艋舟,载不动许多愁
细品深圳暂行规定,总觉心不踏实。初衷善良不意味着结果可人,播下龙种,却收获跳蚤的尴尬喜剧,屡屡上演。“蟪蛄宁与雪霜期,贤哲难教俗士知”,总祈盼寻得秘笈宝典,使一招显神效,震江湖,无异于缘木求鱼。现行官员选用制度的不完善,造成法治无力;信息严重不对称,造成监督缺失;暗箱操作的黑洞,造成权力腐败。如此一来,官选不准,官管不住,官干不好,已是预料中的结果。
“裸官”不任正职,无异是启动了“有罪推定”法则,凡“裸”即是腐败嫌疑官,凡“裸”即要摘去顶戴花翎。无论从人本角度,法治角度,实践角度,都有值得商榷之处。是否“裸”人必不授官,“裸”官必不清廉,吴起杀妻求将的故事与这“裸官”不得为官倒有一拼。另有一虑,说了听听。副职官员、非重要部门班子成员就无裸奔之夷么?曾有清水衙门、凡尘净土之称的许多地方,频频冒出雷人大贪,惊人硕鼠,副职携款逃亡海外,又当如何对付?以表象定优劣,以身份测忠奸,岂不有点儿算卦看相似的,儿戏得紧!我以为,“裸官”之举已是“误入藕花深处”一叶扁舟,该清醒去寻归路。这里,给能管得住裸和不裸的官、管得住重要和非重要部门领导班子成员的官抄录一首诗,请他们读读,悟悟,议议,研研,究究,再行出招。诗曰:
赠君一法决狐疑,
不用钻龟与祝蓍。
试玉要烧三日满,
辩才须待七年期。
周公恐惧流言日,
王莽谦恭未篡时。
向使当初身便死,
一生真伪复谁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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