亢奋了我不管,自己高潮去吧

标签:
杂谈教育财经时评情感 |
分类: 身边的事 |
玩博客一玩就快八年了,文章写了七八百篇。
回头一看,当初一起玩的博友,十有八九都不玩了。
实际上并没有离去,许多人从网络走进了我生活里。
我们由博友成了朋友,我常在短信和微信里收到他们关心:宁宁最近还好嘛。我很好,我一直在。
一件事情坚持八年,除了抗战,就是我曾经的婚姻了,当然还有二十四小时伴着我的小北鼻。
博客能让我坚持七八年,主要是因为生理上原因(别想歪了)。
我夜里睡不着觉,严重失眠,不喝醉酒就有的是时间来写字。更主要的是写作能给我带来快感,甚至还有高潮。想想,把简单明了的文字,排兵布阵、沙场秋点兵,指挥千军万马似的,能不让人亢奋吗?
写作己经成了我的生活习惯,绝对是精神和生理上的需求。
我讲述生活和我眼中的世界,记录孩子的成长。我所做的一切,正在改变我的生活。
去年我南通老乡莫零帮我弄了个微信公众号,我没学会使用,荒废了一年。
前几天飒飒教我,我一下子开窍了,现在有莫零和飒飒帮我,我只管写就行了。
我写,我会一如既往的讲述生活,用我独立特行的述事风格。如果可能,我想写一部好看的长篇小说,适合用手机在闲暇之余阅读的,肯定是文学的,因为我对文字的理解就很文学。
首先好看排在第一位,能让人爱不释手才是艺术。
其它的都扯蛋。
另外我还会推送一些朋友的文章,文字风趣率真,风格相近,肯定有阅读快感的文章。
许多自以为了解我过去的朋友,都怀疑这七八百篇文章不是我写的,宁宁长这么难看,摔跤打拳出身的混混,那么粗俗的人,还会写字,太可疑了。
知道法国伟大小说家、荒诞派剧作家让·热内吗?他是小偷、无恶不做的罪犯出身。
我长的难看吗?
我自以为比长得下巴跟枪托似的莫言好看。
真正了解我的人都表扬我,你的文字比你的脸好看。这就对了。想减肥的看我脸,吃不下饭自然瘦了。
喜欢文字的人关注我吧,手机上可以很戳我光头,但电脑上得扫一扫我的秃脑门。
你以后会得到愉悦的阅读快感。亢奋了我不管,自己高潮去吧。
前一篇:肉肉不好意思了,压实了吃你才香。
后一篇:单亲意味着蹲监狱,约会等同于探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