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这个标题,你如果是个崇尚一见钟情的人,肯定会失望.因为一见钟情并不浪漫,只是雄性或雌性,本能的感到对方基因和自已的更匹配而已.
这使我想起,两条小狗相遇,互相嗅嗅对方,要么擦肩而过,要么欣喜若狂,尾巴摇的象电扇.
我从小看了几本穷摇阿姨的书,总企盼着一见钟情的出现,我不知疲倦的去人堆里寻觅,每天左盼右顾,磨坏了好几件衬衣的领口后,但没找到.我要是早知道,一见钟情由基因决定,我就会用大鼻子去嗅出一二个.如果满大街去嗅女孩,肯定会被打的满地找牙.还是欧洲人发明吻手礼,比较先进,即绅士,又能隐蔽中完成基因匹配,大街上看见个女“哈,你好”抓过手来放在鼻子下面嗅嗅,基因匹配上了接着进行,不行就说拜拜,
从基因角度考虑,那些有关一见钟情的小说,纯粹瞎骟情.还不如这么写.标题《一见钟情》正文:相遇,嗅嗅,非常高兴.此处册去一百万字.结尾:他俩终于有了的可爱的孩子.
有时候嗅觉在潜意识里决定对一个人的好恶.酒后,和一只配偶上床,天亮后出门呼吸了新鲜空气再回到房间,嗅嗅她的味道,如果不喜欢,就会对自己放纵感到后悔.
我看过一本法国小说《香水》说一个变态的香水调味师,他用处女的体味来调制香水.当他被送上绞刑架时,无意中打碎了那瓶香水.狂暴的人们嗅到了香水的气味,应该说是处女体香,人们变的安静了,觉得要被绞死的人是无辜的,他非常可爱,可爱的让人有种冲动,就想从那人身上取点东西做记念,结果那人没被绞死却被撕碎了.
我在这就想说明气味对人的影响有多大,实际上气味的背后是基因在作怪,那个被皇帝宠爱的香妃,我估计是个臭妃,皇帝是个逐臭之夫,他嗅过的女人实在可疑,因为我去过新疆卡什,接触过老维子,他她们身上臭不可闻.绝对无法和汉人基因匹配.
人类在进化,为了一见钟情,也要进化出一只大鼻子,《大鼻子情圣》的男主角.被捧为法国女人的偶像,看来法国女人很有远见,知道鼻子和基因匹配的关系.我脸上那只突兀的大鼻,终于有了市场,明天移民法国,嗅出一见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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