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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改革不能加剧贫富分化

(2014-08-28 18: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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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

民企

资产

富人

 

    国企改革是公平为先还是效益为先,这个问题的答案肯定现在看来是后者,因为我们改革国企的时候,从来没有因为不公平,而是国企的发展遇到了重大问题,首先是解决效率低下的问题,十年前上一轮国企改革是如此,此轮以混合所有制为标识的国企改革仍然是如此。

    而四维宏观金融智库(FHT)则认为,在目前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阶段,对于国企的改革,公平可能是前提,效率是其次,尽管改革的出发点是解决效率低下的问题,但是如果没有公平的基础做后盾,导致激烈的社会矛盾,影响社会稳定,那么改革就会寸步难行,已经积累的改革共识就会荡然无存,国企的效率问题就根本无从谈起。

而仔细审视此次国企改革的精神,显然公平是被漠视的,国企的改革被简单的理解为有限制的为民营企业释放一些股权,引进民营企业作为股东,并进行一定范围内的员工持股。

中央层面国企改革进展比较缓慢,是由于相关部门就具体操作和改革路径存在分歧,但是省市一级的国企改革已经正式开闸,并且某些省份的步伐相对比较激进,比如,在竞争领域里对引进民资股权比例不设上限,这就意味着这个领域的国企有可能全部卖给民企,这当然是很大的进步。但是,遗憾的是从头至尾我们看到的仍然是权力和资本的博弈和游戏,普通公民没有参与权,没有话语权,这种参与主体不完善,没有经过多方力量持续博弈的定价,或在社会上舆论中就难免引起人们对全民资产贱卖或者瓜分的担忧。

上周末,在一次研讨会上,经济学家华生提醒说,国企是全民资产,国资国企改革要给普通公众提供参与的机会,而不能变成只有富人才能参与的盛宴。

他还举例称,,当年英国撒切尔夫人进行国企改革,出售国有资产时分成200镑一份,全国人民都有权利和能力参与。“都搞成50亿才能进来的门槛,你不是专门给垄断寡头创造机会吗?”
  华生还警告,如果把握不好这一问题,国资国企改革就是自掘坟墓。“从世界上看,凡是政权倒台的,最后都是把公共的资产瓜分得不公平。” 

国企改革当年在东欧转型时期就有一个著名的总结:“在起点公平的基础上寻找其最初的所有者,在规则平等的基础上寻找最终的所有者。”这是东欧捷克和波兰在上世纪末进行国企改革过程中总结的主要经验,而正是在国企改革过程中,捷克实行了全民持股,才使得捷克的经济社会实现了顺利和稳定的过度,为此后平稳的政局奠定了基础。

而以休克疗法著称的俄罗斯,其实在改革初期就是法治不健全,规则不透明,对权贵和企业经营者缺乏必要的监督和制约,最终实际上出现了比较大的资产被寡头瓜分的恶劣后果,这是改革过程中不遵循起点公平的恶例。

中国社会经济发展到今天,其实效率问题虽然仍然很重要,国企的效率低下的确已经成为困扰经济发展的一大难题,而且国企在旧体制之下,形成了国企领导者具有中国特色的内部人控制,最近两年爆出来的贪腐让世人无不触目惊心。但是困扰中国经济社会的更大的问题还有公平问题,比如收入分配不公,两极分化严重,这已经对社会的消费的增长,经济增长的潜力和后劲,以及社会创新氛围形成较大障碍。而目前的国企改革仅仅局限在富人和权力之间的博弈,把普通民众排除在外,不仅仅难以保证国企改革过程中的公开公正和透明,而且进一步加剧了贫富分化,为社会经济向现代化的转型留下更为难以克服的困难。

就目前而言,中国国有企业数量众多资产庞大,而民企毕竟资产数量过少,他们手里的货币资源相对有限,这些数量庞大的资源,要由民企有限的货币资源定价,必然形成较低的价格——因为过高的价格,民企无人接盘,国企股权只能以较低价格出售,并且在出让股权的过程中,一般都设定了门槛,比如中石化成品油销售环节的股权出让就要求民企的门槛是30亿,能有30亿以上资产并有意愿接盘的民企数量相当有限,这从实质上限制了股权转让价格,因此尽管其定价过程是公开透明的,是在市场上形成的,但是这个市场是极为有限的,因此实质上也是不公正的。

探索符合中国实情的,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国企改革模式,其实目前的政策还相当有限。做到起点公平,这应该是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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