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明伦公益基金会监事长訾超杰
201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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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理事长、各位理事、监事:
大家好!2017
年度,基金会监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北京明伦公益基金会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察督促职能,从切实维护北京明伦公益基金会的合法权益出发,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监事会对北京明伦公益基金会的各项活动开展决议、财务状况及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现将监事会自基金会成立以来的工作报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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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金会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北京明伦公益基金会共召开三次理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基金会管理条例》、《北京明伦公益基金会章程》的相关规定。
具体情况如下:
(一) 第一届第一次理事会议
2017年11月4日,第一届第一次理事会议在基金会办公地点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列席会议理事全票通过《基金会章程》
2、确定基金会理事会人员组织架构
3、成立党支部相关事宜
4、通过启动基金会第一个公益项目——贝壳助学相关事宜和小海豚成长关爱计划
5、确定在2017年12月16日举办北京明伦公益基金会成立大会,商讨成立大会相关事宜。
(二)第一届第二次理事会议
2017年12月23日,第一届第二次理事会议在基金会办公地点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经举手表决一致同意:张茜辞去理事和增补刘果、张亨德、李小伍为理事;
2、经举手表决一致同意:免去赵刚监事;
3、由秦东魁理事长推荐,经举手表决一致同意訾超杰先生为北京明伦公益基金会监事长,王国腾先生为北京明伦公益基金会监事,向峰先生为北京明伦公益基金会监事,监事人数已达到3人,并正式成立北京明伦公益基金会监事会;
4、举手表决并全票通过启动基金会第三个公益项目——北京明伦公益基金会与北京市密云区不老屯镇燕落村合作帮扶项目,该项目主要目的是帮助该村贫困高中生和重大疾病患者及公益小站的建设。
(三)第一届第三次理事会议
2018年2月5日,第一届第三次理事会议在基金会办公地点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对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通州校区贫困高中生进行资助与心理辅导双向帮扶,具体人数及名单待校方统计。依照北京明伦公益基金会《“贝壳助学”项目实施方案》,资助金额为:第一学年4000元/人,第二学年3000元/人,第三学年3000元/人,资助期为三学年,总计1万元/人。
2、对该校图书馆进行捐资,用于购置新书,以拓宽广大师生阅读视野与素养提升。
3、北京明伦公益基金会与燕落村帮扶合作——蜜蜂食堂;食堂运作为燕落村80岁以上的老人,免费提供用餐服务。
4、北京明伦公益基金会与燕落村帮扶合作——明伦讲堂;一方面用于播放秦东魁老师讲授传统文化方面的国学课程,当地村民每次听课可获得相应积分;另一方面用于燕落村党委班子学习开会的场地。
5、北京明伦公益基金会与燕落村帮扶合作——蜜蜂爱心超市;该超市不对外开放,只对当地村民并以积分制(在明伦讲堂听课或在燕落村做公益的志愿者村民都可获得相应积分)换取超市相应商品。
6、北京明伦公益基金会与燕落村帮扶合作——明伦书院;书院是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爱国爱党、国学精粹、和谐家庭、阳光正能量为主要内容的读书园地,当地村民可进行免费阅读、学习。
经前期考察与评估,蜜蜂食堂、明伦讲堂、蜜蜂爱心超市、明伦书院的前期建设总预算为35万元,后续运营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四)第一届第四次理事会议
1、列席会议理事通过《明伦公益会计制度》、《明伦公益-档案管理办法》、《明伦公益-采购、审批流程》、《明伦公益财务管理制度》、《明伦公益-重大事项报告》、《明伦公益-信息公开办法》、《明伦公益-贝壳助学实施准则》、《明伦公益-小海豚关爱成长实施准则》八项制度;
2、列席会议理事通过《贝壳助学》、《小海豚关爱成长计划》实施方案;
3、列席会议理事通过:章程的修改(理事人数变动);
4、流动党支部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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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监督
(一)基金会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北京明伦公益基金会运作项目和所开展活动遵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符合《北京明伦公益基金会章程》的有关规定,
对此次理事会事项表决有效。
(二)检查基金会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基金会的财务报表和财务状况等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查、监督,认为基金会目前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无遗漏和虚假记载,严格按照《北京明伦公益基金会章程》、《明伦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和《明伦基金会计制度》执行,未发现有违规违纪问题。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基金会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核查,认为:基金会严格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非公募基金会不接受募捐,一般使用基金的利息,或利用捐赠人定期提供的资金开展活动,符合《北京明伦公益基金会章程》有关规定,我监事会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及有关的信息披露合乎规范,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基金会利益的行为。
(四)对基金会本次会议的工作进展、财务报告的评价意见
北京明伦公益基金会监事会对秘书处关于基金会自成立以来至今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及财务报告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
基金会现有的内部管理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北京市民政局基金会管理处的要求,符合当前基金会实际情况需要,在管理中也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在基金会运行各个流程、各个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基金会本次会议的工作进展、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基金会内部管控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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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监事会 2018 年度工作计划
2018 年,监事会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北京明伦公益基金会章程》
及相关监管规定,恪守职责,贯彻基金会宗旨,进一步优化基金会工作机制,确保其职能发挥的有效性。坚持以财务监督为中心,加强对基金会重大项目开展活动及捐赠情况的监督;按照民政局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认真完成各项专项审核、检查和监督评价活动,促进基金会更加规范化运作,以期更好地维护北京伦公益基金会的利益。
特此报告,谢谢!
北京明伦公益基金会 监事会
2018 年 5 月 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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