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里士多德的诗学观念
(2019-12-22 17:0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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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里士多德的诗学观念
陈敏昭
亚里士多德对诗与历史作了认真的比较,认为写诗比历史更富有哲学意味,揭示了艺术对于历史的超越性。这是西方美学史上第一次诗与历史的美学比较。
亚里士多德在《诗学》第九章中指出:“诗人的职责不在于描述已发生的事,而在于描述可能发生的事,即按照可然律或必然律可能发生的事。历史家与诗人的差别不在于一用散文,一用‘韵文’;希罗多德的著作可以改写为‘韵文’,但仍是一种历史,有没有韵律都是一样;两者的差别在于一叙述已发生的事,一描述可能发生的事。因此,写诗这种活动比写历史更富于哲学意味,更被严肃的对待;因为诗所描述的事带有普遍性,历史则叙述个别的事。”在他看来,历史叙述已发生的个别事,不能反映出普遍性;诗描述可能发生的带有普遍性的事,因此写诗比写历史更富有哲学意味。这是因为当时的历史著作只停留在编年史的层次上,而尚未上升到历史科学,亦未能反映出社会发展的本质规律。
亚里士多德对诗与历史的比较直接影响了狄德罗。狄德罗也认为,戏剧的真实是一种艺术真实,不同于历史的真实,并且指出:“历史家只是简单地、单纯地写下了所发生的事实,因此不一定尽他们所能把人物突出,也没有尽可能去感动人和提起人的兴趣。如果是诗人的话,他就会写出他认为最感人的东西。他会想象出一些事件。他可以杜撰些言词。他会对历史添枝加叶。对于他,重要的一点是做到奇异而不失为逼真。”从亚里士多德到狄德罗,他们都注意到诗与历史的重要差别在于诗比历史更富有哲学意味,但并非说的哲学意味等同于一般的哲学,因为诗不能离开具体事物来叙述一般,而要通过特殊的个别的人物事迹来显露其中隐藏着的必然性与普遍性。由此可见,亚里士多德对诗与历史的比较是深刻而富有启发意义的,一方面,他通过揭示诗的普遍性,否定和超越了柏拉图的理念论;另一方面,又反映了艺术创造的辩证法,要求艺术按可然律或必然律去创造,通过具体事件和人物的描绘,进而揭示出普遍意义。
亚里士多德认为艺术美高于现实美,充分肯定了艺术真实对生活真实的超越。针对古希腊关于哲学与诗的冲突,亚里士多德不同意柏拉图关于诗远离真理的观点,而是对诗人进行了辩护。他认为,艺术批评标准可以归结为三种:是否合情理、是否合道德法则、是否合艺术法则。而这三种标准并非绝对相等,其中,逻辑标准是相对的,艺术标准才是绝对的。诗人描述一件不可能发生的事是一个错误,但如果作品创作需要这样的话,这个错误就是有道理的了。他在《诗学》第二十五章还为诗人辩护说,诗人可用“为了诗的效果”、“比实际更理想”、“人们相信”这些话来辩护。如诗人描写了马同时迈进的两条右腿,或不知母鹿无角而画出角来,这只是偶然的错误,并非艺术本身的错误。他认为,艺术本身的错误在于诗人缺乏表现力。不管你所说的故事是否真实,只要人们相信你所描写的故事是真实的,把它当成真的,这就足够了,而不应该追求实际上是否真实。这意味着艺术真实高于生活真实,或者说是对生活真实的超越。
(节选自陈敏昭《一脉相承的古希腊三贤——亚里士多德:百科全书式的大学问家》)
2008年12月9日星期二,上阳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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