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清河女子安萍非婚产下女婴后被男方抛弃,之后男方拒绝提供抚养费,还拒绝做“亲子鉴定”,最后安萍为了女儿将男方告上法庭。此案一波三折,安萍先是败诉,之后由于“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出台,再审胜诉。不过这次男方不服,继续上诉,二审到目前为止还没宣判。
安萍的遭遇值得同情,非婚生女后被遗弃后,她曾多次找到男方,但都被拒绝。第一次上法庭后,也遭遇了挫折。最后之所以出现了戏剧性的转折,是因为法律的更新换代——“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出台了。也正是因为如此,安萍才会坚持上诉让法律来帮她做一个是非曲直的判断。
安萍受到关注,除了她是“新法”出台后河北首例为非婚生子女维权的,还有她的勇气。在安萍家乡,很多有类似遭遇的女子,很可能迫于世俗压力选择另一条道路,那就是被遗弃后堕胎然后远嫁他乡。安萍鼓足勇气,为了女儿和自己,利用法律去讨一个说法,无论输赢,都树立了一个值得其他人效仿的榜样。
但是,即便安萍最后能够胜诉,由于各种原因,她和女儿的自身权益已经受到了伤害,她也是为了女儿有一个父亲才会维权的。在进行普法宣传的同时,能否让像安萍这样的女子,在权益受到伤害之前,有利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意识。如果提前有充足的证据,也就不会一审败诉,而要等“新法”出台来改变自己的命运了。
另外,在安萍维权的同时,当地还有很多人即将或者正在经历她所经历的一切:有的女孩还不够法定结婚年龄就先在一起同居生活,有的女子生了女孩被丈夫家庭遗弃,有的女子遭受家庭暴力……法律帮了安萍一把,能否借这个机会,把对个人权益的保护延伸到每一个有类似遭遇的农村女子身上?这一点迫切需要提上日程。
不要再把法律像口号一样刷在墙上,要通过安萍这样的案例,让法律进入每个像安萍一样的人心中,要让她们有敢于利用法律突破世俗观念的勇气,让她们知道法律可以规避未来生活潜在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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