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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于3月10日燕赵晚报A2
全国政协委员、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姜建初8日接受记者采访表示,媒体对许多案件的关注会干预司法,“热炒一个案件,这样的话不好”。(新京报3月9日报道)
最高检副检察长姜建初表在这一次的司法改革核心是加强监督。除了检察院、法院的自身监督,还有就是检察院对法院、公安的监督,法院对公安的监督,公安对检察院的监督。这两种监督,一个是自己监督自己,一个是自己人监督自己人。尽管如果现有的监督体制能够顺利实行,司法监督就会有很大的进步。但是,若没有第三方监督,这两种监督很可能会成为充饥的画饼。
媒体监督是典型的不牵涉利益关系的第三方监督。去年不少热点案件,比如躲猫猫、鞋带上吊、邓玉娇等等,就是由于媒体的及时介入才让案件一步一步真相大白。我们要相信执法人员,但是媒体的监督可以揪出知法犯法者,帮助清洁司法队伍,也有助于增加司法的公信力。如果从这个角度上来看,我们现在的媒体监督不是多到干预司法公正了,不仅不是反而是远远不够。
最高检的领导对媒体监督可能干预司法的顾虑,说明他看到了媒体在关注案件的时候所起的力量,舆论的力量。但是没有必要对舆论的力量担心,因为媒体也只能通过对案件的持续关注这唯一的方法来形成舆论的力量。这种围观是对双方当事人,而不仅仅是司法机关一方的监督。媒体作为社会公器,司法机关应该相信其在操控舆论的时候自我约束和自我反省的能力。别忘了,媒体舆论监督也要依据法律的准绳。
媒体的舆论监督能够给司法带来这么多的好处,那么是谁在害怕它呢?是那些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人,是歪曲了司法公正的人。因为作为一个执法人员,不应该受到外界的任何压力,包括领导和媒体的压力。如果连媒体舆论都不敢面对的执法人员,我们还能指望他不屈从领导的指示吗?!除了执法者本身的素质问题,也只有司法不公的时候才会害怕媒体,才会害怕舆论监督。
随着信息时代的骤然降临,媒体监督方兴未艾,如果在这个时候给所有的舆论监督扣上一顶有可能“干预司法”的帽子,不啻是毁灭性的打击。司法监督一切,但它也需要被监督,而这就是媒体的力量。当司法公正的时候,媒体的作用是给它戴上美丽的王冠;当司法不公的时候,媒体则是其脚下的荆棘,让它寸步难行。这才是我们所乐见和希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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