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结婚登记手续,争取子女抚养权的方法和技巧/冠军律师
(2013-09-08 09:5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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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登记结婚同居关系子女抚养权非法同居关系杂谈 |
分类: 婚姻家庭法律事务 |
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处理的方法和技巧
作者:冠军律师
没有结婚登记手续,同居期间生育的子女,如果因子女抚养及抚养费用产生的纠纷,在法律界称为“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
一、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的概念:
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是指具有同居关系的男女在解除同居关系时,因子女抚养问题而发生的争议。
二、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的处理方法和技巧:
一般情况下,如果仅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而案件属因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发生争议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首先,确定双方当事人是同居关系,还是事实婚姻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其次,夫妻间虽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但所生育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仍然受到法律的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用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第三,确定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的原则。
1、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女方抚养,如果女方有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疾病、恶习的,或者男方条件好,女方同意的,也可以由男方抚养。2、子女有辨识能力和判断能力的,应该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
三、律师提醒:
由于非法同居所生子女会存没有生育指标、上户口难等一系列问题,对子女日后的求学、就业都产生影响,这对无辜的子女今后的生活和发展是非常不利的。因此,男女双方应该正确的对待婚姻、家庭问题,主动提高双方的法律意识,建立合法的夫妻关系,维系和睦的家庭生活,这样才能更有利于子女的教育成长和维护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
洛阳冠军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