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确定管辖法院的方法和技巧
(2012-04-09 17:4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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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管辖诉讼管辖确定诉讼专属管辖诉讼管辖原则杂谈 |
分类: 非诉讼法律事务 |
(一)重大涉外案件
最高法院的意见第1条,2条有具体规定:(1)争议标的额大(2)案情复杂(3)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人数众多的涉外案件。
注意:1、重大的涉及到港澳台的案件由中级法院管辖,一般的涉及港澳台的案件由基层法院管辖。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1)专利纠纷案件。交给特定的中级法院,省一级政府所在地法院和特别授权的法院。(2)海事、海商案件。海事法院均为中级法院。(3)请求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4)请求撤销仲裁裁决的案件。
二、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民诉法20条)(冠军律师http://lvshi0000.blog.tianya.cn)
所谓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概括地说是指案情重大、复杂,涉及面广,影响面大的案件。一个民事案件,不论发生在哪个基层人民法院或者中级人民法院的辖区内,只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该案件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有重大影响,就可以作为第一审管辖进行审判。
三、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在全国有重大影响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民诉法21条)
第二步:一审基层法院的选择和确定。
一、一般地域管辖的原则就是原告就被告的原则。(民诉法22条)
除了九种专属管辖案件和追诉海难救助费用的案件、共同海损案件外,都可以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二、民事案件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的情形和依据。(民诉法23条)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此外,根据(最高法院的意见第13、14、15、16条),涉及国外华侨的离婚案件的管辖有特殊性,应当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由原告住所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1)在国内结婚后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规定离婚诉讼必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法院管辖;(2)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法院管辖;(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法院都有管辖权。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4)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法院管辖。
2、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户口所在地,到另一地正常生活、工作,直到起诉时还居住在该地,且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地方。(最高法院的意见第4、5、6、7条)(冠军律师http://lvshi0000.blog.tianya.cn)
(一)合同纠纷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民诉法24条)
注: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双方当事人住所地又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那么就不找履行地,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最高法院的意见第18条)
合同履行地的认定方法和依据:
1、购销合同履行地的认定:(最高法院的意见第19条)
第一,当事人在合同书中约定了履行地,或者是约定了一个交货地,它约定的履行地和交货地就是履行地。合同中约定的货物到达地、到站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等,均不应视为合同履行地。
第二,当事人在合同里约定了履行地、交货地,但后来又通过双方一致认可的,书面方式或其它方式变更了,以变更的为准。
第三,双方当事人在合同里没有对履行地做出约定,没有对交货地做出约定或者约定的不明确没法执行,或者说虽然约定了,但是没有实际交货就发生争议了,而且双方谁也不住在约定的履行地。那就找被告住所地,口头的购销合同没有履行地,找被告住所地。
2、加工承揽合同。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最高法院的意见第20条)(冠军律师http://lvshi0000.blog.tianya.cn)
3、财产租赁、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最高法院的意见第21条)
4、借款合同,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5、补偿贸易合同。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最高法院的意见第22条)(冠军律师http://lvshi0000.blog.tianya.cn)
(二)保险合同纠纷案件管辖法院确定的方法和依据。(民诉法26条)(最高法院的意见第25条)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保险标的物如为运输工具或运输中的货物,则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法院管辖。
(三)票据纠纷案件管辖法院确定的方法和依据。(民诉法27条)(最高法院的意见第26条)
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四)运输合同纠纷案件管辖法院确定的方法和依据。(民诉法28条)
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五)合同纠纷协议管辖的原则、方法和注意事项。(民诉法25条)(最高法院的意见第23、24条)
如果双方当事人订有管辖协议,且协议有效,只能由双方约定的法院管辖。若没有协议管辖,则适用法定管辖。
注意:判断双方管辖权约定(管辖协议)效力的方法(是否有效):
1、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协议管辖只能就合同案件作出;
2、协议管辖选择管辖法院时,只能在原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标的物所在地法院中选择;
3、当事人选择管辖法院时,一定要确定单一
4、要有书面形式(冠军律师http://lvshi0000.blog.tianya.cn)
5、不能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二、侵权案件地域管辖的方法、技巧及依据。
(一)侵权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民诉法29条)
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
(二)各类侵权案件管辖法院确定的方法和技巧:
1.、产品质量不合格的致人损害的。产品制造地、销售地、侵权行为地、被告住所地法院都有管辖权。
2、侵害名誉权的案件,其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行为结果地。侵权行为实施地中如新闻侵权案件,侵权行为的实施地是报纸、杂志的发行地;侵权行为结果地是受害人住所地。
3.、侵犯著作权的也属于侵权案件,侵权行为地指的是制品的生产地、销售地、储藏地。(冠军律师http://lvshi0000.blog.tianya.cn)
6、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民诉法30、31条)
7、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人民法院管辖。(民诉法32条)(冠军律师http://lvshi0000.blog.tianya.cn)
8、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民诉法33条)
三、专属管辖案件的种类和依据。
(一)三种案件由一定的法院专属管辖。(民诉法34条)
(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2)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港口作业引起的诉讼专属港口所在地法院管辖。(冠军律师http://lvshi0000.blog.tianya.cn)
(3)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继承遗产的诉讼专属于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遗产案子专属两个法院管辖,遗产案子的特点是被继承的财产有的时候是动产的,有的时候是不动产。
(二)三种合同案件专属中国法院管辖。(民诉法246条)
(1)在中国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
(2)在中国履行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
(3)在中国履行的中外合作勘探资源开发合同
(三)三种海事有关案件的专属管辖。(海事特别程序法第7条)
(1)因沿海港口作业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沿海港口所在地海事法院管。
(2)因船舶排放、泄漏油类或者其他有害物质,海上生产、作业或者拆船、修船作业造成海域污染损害提起的诉讼,由污染发生地、损害结果地、或者采取预防污染措施地海事法院管辖。
(3)因在我国领域和有管辖权的海域内履行的海洋勘探开发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合同履行地海事法院管辖。
备注:对法院管辖提出异议的方法、技巧和依据。
(一)管辖异议的提出的方式和时间。(民诉法38条)
1、管辖权异议的主体一般是案件的被告。
注: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或者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都不能提出管辖权异议。(冠军律师http://lvshi0000.blog.tianya.cn)
2、管辖权异议的内容是对受诉法院的管辖提出不同意见,可以是针对地域管辖、也可以针对级别管辖提出。
3、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时间须在提交答辩状期间。
A、受移送法院认为移送来的案件,自己无管辖权,不能退卷,也不能移送,报自己的上一级法院指定法院管辖;(民诉法36条)
B、有管辖权的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搬家或法院辖区变化,案件的管辖权不能移送;(冠军律师http://lvshi0000.blog.tianya.cn)
C、两个法院对一个案件都具有管辖权,受理案件的法院不得把案件移送到另一个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民诉法35条)
A、前提不同:移送管辖把案件从无管辖权的法院转送到有管辖权的法院;管辖权的转移正好相反,把案子从有管辖权的法院转移到无管辖权的法院。
C、是否征得被移送法院的同意:上级把案子交给下级审或者下级交给上级审一般要打个招呼,特别是下级法院把这个案件交给上级法院时候,事先需要征得上级法院的同意,然后才能把管辖权和案子转给它。可是移送管辖就不需要征求意见,直接移送过去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