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延禄将军后人状告史义军案变更诉讼请求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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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13日,李延禄后人状告史义军侵犯李延禄将军名誉权案原告李戈向法院请求变更原告人员。原告之一李刚因不是李延禄将军后人,不符合本案原告资格,业已退出。据闻李家拟请李刚作为本案的代理。李刚是否符合代理资格,被告方将在庭前会议上正式向法院提出。
李戈在给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的《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中将原来5项诉讼请求,变为4项诉讼请求,部分诉讼请求的条款内容也有所变更,如原来第2项“判令史义军在新浪《史义军博客》网站及全国各主要网站公开赔礼道歉,并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北京日报》《北京晚报》吉林省《新文化报》《城市晚报》对侵犯李延禄将军及家族名誉权公开道歉”,现改为除史义军新浪博客外只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对“侵犯李延禄将军名誉权公开赔礼道歉”。原第4项要求“被告史义军赔偿原告及其家族精神损失、经济损失人民币贰拾万元”,改为“拾万元”。删除了原诉讼状中“团伙”一词,但佟常存、明琳、张彦夫、瀚海存真(网名)等人的文章依然是“涉嫌侵犯李延禄名誉权”。
今天上午9时,史义军到西城区法院领取了2016年7月19日上午9时的庭前会议的民事传票。
被告史义军表示在维护历史的真实性上决不妥协,如果任由伪造历史,欺瞒世人的做法继续下去,这个民族还有希望吗?李延禄将军指挥所谓补充团700人,10小时消灭至少3600人,14天消灭天野旅团7000人的谎言必须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