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与巩义芳商榷于墙缝战缴获的三八枪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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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15日
http://news.xinhuanet.com/mrdx/2015-05/15/c_134241241.htm
而后在其他人的博客中,有图片记载:东宁县政府文物档案、巩义芳证明、《一千五百枪是”墙缝“战斗日军伤亡人数的确认之证》,参考http://blog.sina.com.cn/s/blog_616c456c0102wois.html。
我想和巩先生做一点商榷。
先生是依据什么根据确定缴获的三八枪一千五百枪是”墙缝“战斗日军伤亡人数的确认之证?
而新华电讯文中记载:按李延禄在回忆录中描述:日军打扫战场时将日军尸体堆成三大垛焚烧,我们总计得到被烧毁的枪筒残品1500余件,给我们在宁安新建的兵工厂修理;搜出完整无缺的三八式步枪2000多支,装备了补充团的后备军。我军史专家称,按照日军军规,三八式步枪是天皇赐予,士兵只能人手一支。据此可见“墙缝”战斗日军伤亡至少3500人。记者在黑龙江省东宁文管所看到了国民救国军兵工厂在1932年的历史材料:“兵工厂第一批生产任务是修理宁安‘墙缝’战斗所缴获的三八枪1500支”,正面印证了李延禄的回忆。
缴获的三八枪1500支和烧毁的枪支不是一回事啊。
我想和巩先生做一点探讨。
日军打扫战场时将日军尸体堆成三大垛焚烧,我们总计得到被烧毁的枪筒残品1500余件,给我们在宁安新建的兵工厂修理。这是枪筒残品1500余件,就是日军的伤亡人数吗?
新华电讯的文章记载墙缝战战斗持续到10个小时,天野终于发现救国军的薄弱环节。他们改向埋伏在西山掩护补充团后翼的“戴营”发动强攻。见“戴营”撤退,为避免被抄后路,李延禄才下令补充团按预定路线及时撤退。
我军主动退出战场,如何能得到缴获的三八枪1500支,和新的三八枪支呢?
好了日军所烧毁的枪支是什么枪支呢?
好了,我得到朋友送给我的资料。
这是当时侵华日军第六独立大队的在1932年3月讨伐镜泊湖我抗日部队的贵重照片。
本来不想公开,但是为了能和巩先生探讨这一关键历史问题,我还是拿出来。
请看照片侵华日军第六独立大队烧毁我抗日部队枪支的照片。
日军战斗后平常烧毁的是我抗日部队遗弃战场上的武器。
不知道巩先生是如何得出缴获的三八枪1500支是”墙缝“战斗日军伤亡人数的确认之证?
宁安新建的兵工厂修理毁坏枪支,这个我理解。但是都是三八枪我难以理解,难道没有我抗日部队的毁坏强制吗?而得出缴获的三八枪1500支是”墙缝“战斗日军伤亡人数的确认之证,这个更难以理解了,需再考证。
而以此为证据在法庭上举证,这个责任更重大了。
我听说举假证是要法律责任的。
请巩先生明察秋毫。
最后我对我的文章负有法律责任,保证照片的真实性,先生所得出的”一千五百枪是”墙缝“战斗日军伤亡人数的确认之证“结论是否能负担起责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