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抗日联军史》读后之四十七
(2015-12-21 17:5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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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抗联党史出版社 |
分类: 杂谈 |
王永孝是在哪里加入赵尚志小队的
史义军
《东北抗日联军史》第983页说1941年“12月23日,赵尚志率领小部队到达汤原县北部的乌德库(今属伊春市),在距离伪警察所北方64公里处,吸收了采集皮货的青年王永孝入队,小部队增至6人”。请看中央档案馆、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吉林省社会科学院合编:《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档案资料选编.东北“大讨伐”》,中华书局1991年版,第479页是怎么说的,原文说“
乌德库是现在伊春美溪区的五道库经营所。
日伪档案根本就没有说赵尚志率领小部队到达乌德库,而是到了距离乌德库伪警所北方64公里处,也就是现在的鹤北林业局东梧桐河上流双益林场附近,日伪档案说王永孝是打猎的,根本不是“采集皮货”的,《东北抗日联军史》的编写者硬给王永孝安了个“采集皮货”商人的头衔。另外王永孝也不是主动参加小部队的,而是被“绑走”的。
《东北抗日联军史》中983页还有这样一段话“十二月下旬前后,赵尚志等五名突然来到鹤立县梧桐河西北一百华里的青山沟打猎人王永江、冯界德居住的山里小房”。接着《东北抗日联军史》又引用了我前面引用的日伪档案一段话“又据来自汤原的情报称,十二月二十三日,身着日本军服的赵尚志直属部下姜立新、张凤岐等五名,于汤原县乌德库警务所北方六十四公里的地点(东梧桐河上流)绑走打猎人王永孝(即王永孝——引者注)”。其实这个引者注应该放在“王永江”的后面的,“王永江”、“王永孝”实为一人。编写者稀里糊涂把“引者注”给放在了“王永孝”的后面了,出版社的编辑也没有看出来。另外,编写者们为尊者讳删掉了“并抢走二百张毛皮”的记述。
史料的利用一定要考证,日伪档案一个说是在“梧桐河西北一百华里的青山沟”;一个说是“于汤原县乌德库警务所北方六十四公里的地点(东梧桐河上流)”。其实,“东梧桐河西北的青山沟”也是不对的,“青山沟”应为“青峰沟”,即现在鹤北林业局青峰林场。
日伪档案也没有说清楚王永孝到底是在哪里加入的小队,《东北抗日联军史》也没有说清,而且还将日伪档案引用了三段,其中一段未加引号和注释。第983页第一段第5至第6行未加引号和注释符号,而且和第三自然段的倒数第3至倒数第6行内容也是重复的。
总之,根据日伪档案,可以表述为:王永孝加入赵尚志小队是在东梧桐河上游林区就不会产生歧义。
下面我将伪《三江省警务厅关于射杀前东北抗日联军第三路军总指挥赵尚志的情况报告(1942年2月19日)三警特秘1044号》中和《东北抗日联军史》有关的文字摘录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