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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民族魂——东北抗联》一书的主编作出解释

(2015-01-04 09:06:26)
标签:

吉林

出版集团

《民族魂——东北抗联

分类: 杂谈

请《民族魂——东北抗联》一书的主编作出解释

史义军

我和几位博友为《民族魂——东北抗联》一书来纠错纯属偶然为之,偶然就偶然在看到那么多为《民族魂——东北抗联》一书叫好喝彩的记者和学者撰文为此书宣传。对此书评价之好,好像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了,简直就是东北抗联史研究上的一个奇葩了。于是我就买了那么一本,于是就发生了一系列的事情。

关于《民族魂——东北抗联》一书的出版经过是不是有学术腐败问题我不敢妄下结论,但能利用公权力删除和屏蔽一位公民在网络上的正常言论,似乎也可以和腐败联系起来。吉林出版集团否认他们有这等权力删除我五十四篇博文,新浪也犯不上删除我这等草根人物为还原历史真实的正常的学术批评言论,因为我的言论对现实构不成威胁。那么就是《民族魂——东北抗联》一书的主编了,或者为了维护本书主编形象的吉林省有关部门动用公权力删除我的博文了。

那么什么是公权力呢?公权力分为广义及狭义两种。广义指的是公机关所拥有;片面决定改变相对机关或相对私人权利义务的力量;例如拥有许可执照或强制驱离的权力。除此,狭义公权力基本架构与广义相同,区分在于狭义公权力力量之行使针对于相对机关或相对私人不利益之时,也就是如果造成私人或相对机关负担侵害的公权力力量之行使,才称为狭义公权力。公权力是人类共同体(国家、社团、国际组织等)为生产、分配和供给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制度、安全、秩序、社会基础设施等),促进、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而对共同体成员进行组织、指挥、管理,对共同体事务进行决策、立法和执行的权力。合法的公权力本质上是一定范围内社会成员的部分权利的让渡,或是说一定范围内社会成员的授权。

以上都是法律术语,确实不好理解。

滥用公权力本身就是一种腐败的行为。

我在新浪开博已经五年多了,一下子删除我的五十四篇博文尚属首次,也确实让我很震撼。而这五十四篇博文全都是批评吉林省委常委、宣传部长庄严先生主编的《民族魂——东北抗联》一书的。如果我的批评错了,作为主编和出版机构完全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犯不上动用公权力来为自己的一己私利服务,也许你们认为删除一个小人物的博文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情,但对我个人来说,这就是一个很大的事情了,我辛辛苦苦点灯熬油写了四万多字,被你们一句话,一瞬间就删除了。对此,我的想法可就多了,我的博友们想法就更多了。你们在运作这件事情的时候是不是利用职务,利用办公经费,是不是给新浪提供什么便利条件,是不是有什么交易。这一切我们不能不想。

2015年是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依法治国就是依照体现人民意志和社会发展规律的法律治理国家,而不是依照个人意志、主张治理国家;要求国家的政治、经济运作、社会各方面的活动统统依照法律进行,而不受任何个人意志的干预、阻碍或破坏。

    对此,我要求吉林有关部门对删除我博文的问题作出解释。同时也请《民族魂——东北抗联》一书的主编作出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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