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辽宁省抗战时期人口伤亡和财产损失》读后之二
(2014-02-13 08:3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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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损李忠杰中央党史研究室文化 |
我在读《黑龙江省抗战时期人口伤亡和财产损失》一书中发现总的调研报告和大事记部分同一件事情说法不一的情况非常多,因为种种原因继续摆出来也没有什么意思了。而《辽宁省抗战时期人口伤亡和财产损失》一书相比较要好得多。
《辽宁省抗战时期人口伤亡和财产损失》一书第10页说日军占领迫击炮厂后“迫击炮厂存炮六百尊,弹药库存枪弹三百余万发,炮弹十万发,火药五万磅……”该页下面的注释是:“印维廉、管举先:《东北血痕》,中国复兴学社1933年版,第7页。”
再请看大事记部分(346页),“炮600尊、枪弹300余万发、炮弹10万发、火药4万磅……”该条后面的注释是:“印维廉、管举先:《东北血痕》,中国复兴学社1933年版,第7——8页,辽宁省图书馆藏。”
调研报告说“火药五万磅”,大事记说“火药4万磅”。引用《东北血痕》同一本书,同一页居然出现了两个数字,相差一万磅火药。如果按照当年的市价,这一万磅火药价值几何?
调研报告(25页):“1934年2月17日,日军在岫岩县城北包家堡‘讨伐’抗日义勇军扑空,抓捕当地群众罗玉维等21人毒打逼问抗日义勇军去向,于25日将这21人全部枪杀。”该页下面注释是:“岫岩县志编辑部:《岫岩县志》,辽宁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486页”。
再请看大事记部分(367页)“2月17日,日军在辽宁省岫岩县城北包家堡‘讨伐’抗日义勇军扑空,抓捕当地群众罗玉维等21人毒打逼问抗日义勇军去向,当日将罗玉维枪杀,又于当月25日将余者20人全部枪杀。”该条后面注释是:“岫岩县志编辑部:《岫岩县志》,辽宁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486页”。
两条资料来源都是《岫岩县志》,一个说罗玉维是21日被枪杀,一个说是25日被枪杀。我手头没有《岫岩县志》无法核对。但国家社科基金特别委托项目竟然出现一人死两回的笑话很不应该。我想这和《岫岩县志》编辑部的同志们没有关系,是辽宁省课题组的同志责任心不强擅自改动县志文字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