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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完了上一篇《单身情歌》,
忽然发现这是我买了本本之后,在咖啡馆里写的第一篇博客,
于是再三言五语的,整上一段,以示纪念下。
因为,对我这种近似电脑文盲的人来说,算是很重要的一步了。
不知道这种只有寥寥数言的,是否也可以算作是新浪最近在搞的那个“微博”呢?
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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