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别传统纯粮固态酒与酒精勾兑酒的误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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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辨别传统纯粮固态白酒与酒精勾兑酒,网络上沸沸扬扬,各说不一。
有一些说法是非专业人士以讹传讹,而有些却是业内专业人员故意混淆视听、引导不明真相的消费者进入误区。
误区(一):看标签标准
毫无疑问,标签标注为GB/T20821-2007肯定是酒精勾兑酒;标签标注为GB/T20822-2007也肯定是以酒精为主勾兑的白酒。
然而,标签标注为GB/T10781.1-2006或GB/T10781.2-2006的却未必都是传统纯粮固态白酒即普通消费者所说的“纯粮食酒”。
众所周知,GB/T20821-2007是液态酒(纯酒精勾兑酒)国家标准,GB/T20822-2007是固液酒(固态酒占30%以上的酒精勾兑酒)国家标准,GB/T10781.1-2006是清香型固态法白酒国家标准,GB/T10781.2-2006是浓香型固态法白酒的国家标准。
国家标准中有关术语和定义如下;
固态法白酒:以粮谷为原料,采用固态(或半固态)糖化、发酵、蒸馏,经陈酿、勾兑而成,未添加食用酒精及用非白酒发酵产生的呈香呈味物质,具有本品固有风格特征的白酒。
液态法白酒:以含淀粉、糖类物质为原料,采用液态糖化、发酵、蒸馏所得的基酒(或食用酒精)可用香醅串香或用食品添加剂调味调香,勾调而成的白酒。
固液法白酒:以固态法白酒(不低于30%)、液态法白酒勾调而成的白酒。
在这里,有必要特别指出的是:中国传统白酒过去一直都是以高粱、玉米和大米等谷物为原料,采用固态或半固态法酿造的,不添加任何非自身发酵产生的呈香呈味物质!
1989年后,酿酒企业为节约成本、增加利润以食用酒精串香为代表的的“新工艺白酒”开始盛行,进而引发以食用酒精添加香精香料的“酒精勾兑酒”大行其道。
为有别于“三精一水”的酒精勾兑酒,1992年轻工部制定了【液态法白酒】部颁标准QB1498-92,第一次从法律层面界定并使用了液态酒用语,以有别于传统白酒和‘三精一水’的酒精勾兑酒。该标准把【液态法白酒】定义为:以谷物、薯类、糖蜜,经液态法发酵蒸馏而得的食用酒精为酒基,再经串香、勾兑而成的白酒。即酒行业内所称的“新工艺酒”。与之相对的传统白酒被附加了固态二字。
鉴于此,许多不良厂家包括一些名优酒厂、酒业大企,趁机浑水摸鱼在其酒精勾兑酒上明目张胆的标注纯粮固态国家标准。更有甚者,利用1989年国家标准与2006年国家标准对白酒生产方式表述的不同而国家标准号代码相同的漏点,仅仅在标签上标注国家标准号而不标注年号,偷梁换柱。
【GB/T10781.2_1989适用于:以粮谷等为主要原料,经糖化、发酵、蒸馏、贮存、勾兑而酿制成的,具有以乙酸乙酯为主体的复合香气的蒸馏酒。
GB/T10781.2_2006适用于:以粮谷为原料,采用固态(或半固态)糖化、发酵、蒸馏,经陈酿、勾兑而成未添加食用酒精及非白酒发酵产生的呈香呈味物质,具有本产品固有风格特征的白酒。】—摘自国家标准
与1989年国家标准不同的是,2006年国家标准增加了固态(或半固态)、未添加食用酒精及非自身发酵产生的呈香呈味物质并明文指出该标准取代1989年国家标准,即有新的国家标准不得使用已经废止的旧标准,
仅仅从标签标注上断定为传统的纯粮固态白酒既不现实也不科学,是一个误区。
标签标注为纯粮固态标准的白酒,不一定就是纯粮固态酒。
附GB/T20822-2007[固液法白酒】起草单位:
宜宾五粮液、江苏洋河、山西杏花村汾酒、贵州茅台、湖北白云边、黑龙江华润酒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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