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氏春秋》第2卷(五)原文译注
(2013-04-16 14: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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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氏春秋》第2卷(五)
功名
【原文】
【译文】
注解:功名○一作“由道”。
五曰:
由其道,功名之不可得逃,《淮南记》曰“人甘,非正为蹠也,蹠而焉往”,故曰“不
可得逃”。○案:《缪称训》曰“人之甘甘,非正为蹠也,而蹠焉往”,彼注云“臣之死君,子之死
父,非以求蹠也,而蹠焉往,言蹠乃往至也”,彼后又注云“蹠,愿也”。犹表之与影,若呼
之与响。影,晷也。行则晷随之,呼则响应之。推此言之,故功名何可得逃也。善钓者,出鱼
乎十仞之下,饵香也;七尺曰仞。下犹底也。善弋者,下鸟乎百仞之上,弓良也;
弋,缴射之也。《诗》云“弋凫与雁”。下犹陨也。善为君者,蛮夷反舌殊俗异习皆服之,
德厚也。东方曰夷,南方曰蛮,其在四表皆为夷也。戎狄言语与中国相反,因谓“反舌”。一说南
方有反舌国,舌本在前,末倒向喉,故曰“反舌”。○注“舌本”,旧脱“舌”字,孙据李善注《文
选》陆佐公《石阙铭》补。水泉深则鱼鳖归之,树本盛则飞鸟归之,庶草茂则禽兽
归之,人主贤则豪桀归之。才过百人曰豪,千人曰桀。故圣王不务归之者,而务其
所以归。务人使归之,末也;而务其所行可归,本也;故曰“务其所以归”也。
强令之笑不乐,强令之哭不悲。无其中心,故不乐不悲。强令之为道也,可以
成小,而不可以成大。虚称可以伪制,显实难以诈成,虚小实大也,故曰“不可以成大”也。
缶醯黄,蜹聚之,有酸,黄,美也。黄故能致酸,酸故能致蜹。徒水则必不可。水无酸,
故不可以致蜹也。以狸致鼠,以冰致蝇,虽工,不能。不能致也。以茹鱼去蝇,蝇
愈至,茹,读茹船漏之茹字。茹臭也。愈,益也。○案:《易·既济》六四“繻有衣袽”,子夏《易》
作“茹”,又通作“帤”,《韵会》引《黄庭经》云:“人间纷纷臭如帤。”不可禁,禁,止也。
○孙云:“李善注《文选》左太冲《魏都赋》引‘以茹鱼驱蝇,蝇愈至而不可禁’。”以致之之道
去之也。致之者茹也,去之不可也。桀、纣以去之之道致之也,去之,残暴也。以致暴之道致治不
治也。罚虽重,刑虽严,何益?《淮南记》曰:“急辔利錣非千里之御也;严刑峻法,非百
王之治也。”故曰“何益”。大寒既至,民暖是利;大热在上,民清是走。故民无
常处,见利之聚,无之去。处,居也。去,移也。欲为天子,民之所走,不可不察。
察犹知也。今之世,至寒矣,至热矣,而民无走者,取则行钧也。钧,等也。等于
乱暴也。欲为天子,所以示民,不可不异也。若殷纣暴乱,武王以仁义伐之,故曰“不可
不异”。行不异乱虽信今,民犹无走。《传》曰:“以化平化谓之治。”以乱止乱,何治之
有?故行不异乱,虽欲信利民,无肯归走也。民无走,则王者废矣,夫民以王者为命,王者以
民为本,本无所走,命无所制,而不废者,未之有也。暴君幸矣,民绝望矣。无明天子,故暴
乱诸侯以为幸也。民无所于救命,故绝望。
故当今之世,有仁人在焉,不可而不此务;务其仁义。有贤主,不可而不
此事。享其仁义。贤不肖,不可以不相分,分犹异也。○旧本“异”作“与”,讹,今以
上文正之。若命之不可易,命短不可为使长也。若美恶之不可移。尧、舜为美,桀、纣为
恶,故曰“不可移”也。桀、纣贵为天子,富有天下,能尽害天下之民,而不能得
贤名之。残义损善曰桀,贱仁多累曰纣。贤主于行,何可虚得。○案:《独断》“残人多垒曰桀,
残义损善曰纣”,《史记集解》作“贼人多杀曰桀”,李石《续博物志》又作“残民多舋曰桀”。关
龙逢、王子比干能以要领之死,争其上之过,关龙逢,桀忠臣也。王子比干,纣诸父
也。争,谏也。桀、纣皆杀之,故曰“能以要领之死,争其上之过”也。○“关龙逢”,如字。李本
作“逢”,非。而不能与之贤名。不能致桀、纣使享贤名。若后稷好稼,不能使禾自生。名固
不可以相分,必由其理。为善得善名,为恶得恶名,故曰“必由其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