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氏春秋》第5卷(四)原文译注
(2013-04-12 14:2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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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氏春秋》第5卷(四)
适音
【原文】
【译文】
注解:适音○一作“和乐”。
四曰:
耳之情欲声,欲闻音声。心不乐,五音在前弗听;心不乐,声音虽在前,耳不听之。
目之情欲色,欲视五色。心弗乐,五色在前弗视;心不欲视之也。鼻之情欲芬香,
欲芬香之韬藉也。○注“韬藉”疑是“酝藉”。心弗乐,芬香在前弗嗅;不嗅味也。口之情
欲滋味,欲美味也。心弗乐,五味在前弗食。欲之者,耳目鼻口也;乐之弗乐
者,心也。心必和平,然后乐;心必乐,然后耳目鼻口有以欲之。故乐之务
在于和心,和心在于行适。适,中适也。夫乐有适,心亦有适。○旧本“夫乐”下衍
“之”字,又“亦”字作“非”,孙并从《御览》五百六十九删正。人之情,欲寿而恶夭,欲
安而恶危,欲荣而恶辱,欲逸而恶劳。四欲得,四恶除,则心适矣。四欲之
得也,在于胜理。胜理以治身,则生全,以生全则寿长矣。胜理以治国,则
法立,法立则天下服矣。故适心之务在于胜理。
夫音亦有适。太巨则志荡,○孙云:“‘太巨’,《御览》作‘大巨’,以下凡‘太’
字并作‘大’。”以荡听巨则耳不容,不容则横塞,横塞则振。振,动。○旧本作“横
塞则振动”,无注,今从《御览》改正。太小则志嫌,以嫌听小嫌听譬自嫌之嫌。○注有误字,
似本为嫌字作音,而后人妄改之。则耳不充,不充则不詹,詹,足也。詹,读如澹然无为之
澹。○《御览》作“詹音澹也”,疑是。盖“澹”,“赡”字。注既训詹为足,则自读从澹足之澹。
《汉书·食货志》“犹未足以澹其欲也”,师古曰:“‘澹’,古‘赡’字。赡,给也。”当读时艳
切。若依此注则如字,读徒滥切矣。恐亦是后人妄改也。不詹则窕。窕,不满密也。太清则志
危,以危听清则耳谿极,谿,虚;极,病也。不闻和声之故也。谿极则不鉴,不鉴则
竭。鉴,察也。太清无和,耳不能察,则竭病也。○“鉴”,《御览》并作“监”。注末“也”字,
旧本讹作“之”。太浊则志下,以下听浊则耳不收,不收,越散。不收则不抟,不抟
则怒。不抟,入不专一也。故惑怒也。○“抟”,旧本皆误作“特”,孙从《御览》改正。案“抟”
与“专”同。注“入”字亦从《御览》补。故太巨、太小、太清、太浊,皆非适也。不
巨、不小、不清、不浊,得四者之中乃为适。此四者,皆言其太,故曰“非适”。○旧本“太小”在
“太清”下,从《御览》乙正。
何谓适?衷,音之适也。何谓衷?大不出钧,重不过石,小大轻重之衷
也。三十斤为钧,百二十斤为石。黄钟之宫,音之本也,本始于黄钟,十一月律。清浊之
衷也。衷也者,适也。以适听适则和矣。乐无太,平和者是也。故治世之音
安以乐,其政平也;民闻其乐,安之日喜。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也;亡国之音
悲以哀,其政险也。险犹危。凡音乐,通乎政而移风平俗者也。风犹化。俗定而
音乐化之矣。故有道之世,观其音而知其俗矣,观其政而知其主矣。故先王
必托于音乐以论其教。论,明。《清庙》之瑟,朱弦而疏越,一唱而三叹,有
进乎音者矣。文王之庙,肃然清静,贵其乐和,故曰“有进乎音”。○案:《礼记·乐记》作“有
遗音者矣”,下亦作“遗味”,郑注:“遗,余也。”今此俱作“进”,文不同。大飨之礼,上
玄尊而俎生鱼,大飨,飨上帝于明堂也。玄尊,明水也;俎生鱼,皆上质贵本。○注“明水”,
旧本作“酒水”,讹,今改正。大羹不和,有进乎味者也。大羹,肉湆而未之和,贵本古得
礼也,故曰“有进乎味”。故先王之制礼乐也,非特以欢耳目、极口腹之欲也,特,
但也。○旧本于“将”字下注“特也”二字,误。案“将”字当属下文,据《乐记》当作“将以”,
今并补正。将以教民平好恶、行理义也。平,正也。行犹通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