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氏春秋》第6卷(四)原文译注
(2013-04-06 16: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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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氏春秋》第6卷(四)
制乐
【原文】
【译文】
注解:制乐
四曰:
欲观至乐,必于至治。至乐,至和之乐。至治,至德之治。其治厚者,其乐治厚;
其治薄者,其乐治薄;○孙云:“李善注《文选》潘安仁《笙赋》引此‘其乐厚’、‘其乐薄’,
无两‘治’字。”乱世则慢以乐矣。今窒闭户牖,动天地,一室也。故成汤之时,
有谷生于庭,昏而生,比旦而大拱。《书叙》云:“伊陟相太戊,亳有桑谷祥,共生于朝。”
太戊,太甲之孙,太康之子也,号为中宗。满两手曰拱。汤生仲丁,仲丁生太甲,太甲生太康,太康
生太戊,凡五君矣。此云汤之时,不亦谬乎?由此观之,曝咸阳市门,无敢增损一字者,明畏不韦之
势耳。故扬子云恨不及其时,车载其金而归也。○“而大拱”,旧本讹作“其大拱”,梁仲子据《御
览》八十三改,与《韩诗外传》正同。梁伯子云:“昏生旦拱,与《史记》言‘一暮大拱’,并理所
难信。《书大传》、《汉书·五行志》、《说苑·敬慎》篇、《论衡·异虚》篇并作‘七日大拱’,
《韩诗外传》三作‘三日’,当以‘七日’为是。伪孔传及《家语·五仪》篇亦作‘七日’。”其吏
请卜其故。灼龟曰卜。○《御览》“吏”作“史”。汤退卜者曰:“吾闻祥者,福之先
者也,见祥而为不善,则福不至。妖者,祸之先者也,见妖而为善,则祸不至。”为善则
福应之,故祸无从至也。○《外传》三以此为伊尹之言。于是早朝晏退,问疾吊丧,务镇
抚百姓。三日而谷亡。亡,灭。○旧本“亡”讹“止”,今据《御览》改。《外传》亦作“亡”。
故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圣人所独见,众人焉知其极?极犹终。
周文王立国八年,○《外传》三“立”作“莅”。岁六月,文王寝疾五日而地动,
东西南北不出国郊。邑外曰郊。百吏皆请曰:“臣闻地之动,为人主也。今王
寝疾五日而地动,四面不出周郊,群臣皆恐,曰请移之。”○孙疑“曰”字衍,
《外传》无。文王曰:“若何其移之也?”对曰:“兴事动众,以增国城,其可
以移之乎!”文王曰:“不可。夫天之见妖也,以罚有罪也。我必有罪,故
天以此罚我也。今故兴事动众以增国城,是重吾罪也。不可。”重犹益也。移咎
徵于他人,是重吾罪,故曰“不可”。文王曰:○语毕而更起也。《外传》作“以之”,连上“不
可”为文。“昌也请改行重善以移之,其可以免乎!”于是谨其礼秩、皮革,
以交诸侯;饬其辞令、饬,读如敕。饬正其辞令也。币帛,以礼豪士;币,圭璧。帛,
玄纁也。材倍百人曰豪也。颁其爵列、等级、田畴,以赏群臣。○旧校云:“‘赏’一作
‘宾’。”无几何,疾乃止。止,除也。文王即位八年而地动,已动之后四十三年,
凡文王立国五十一年而终。此文王之所以止殃翦妖也。翦,除。
宋景公之时,荧惑在心。景公,元公佐之子栾。荧惑,五星之一,火之精也。心,东方
宿,宋之分野。公惧,召子韦而问焉,曰:“荧惑在心,何也?”子韦,宋之太史,
能占宿度者,故问之。子韦曰:“荧惑者,天罚也;心者,宋之分野也。祸当于君。
虽然,可移于宰相。”公曰:“宰相,所与治国家也,而移死焉,不祥。”
祥,吉。○注“吉”,疑本是“善”字。子韦曰:“可移于民。”公曰:“民死,寡人
将谁为君乎?宁独死。”《传》曰:“后非众无以守邑。”故曰“将谁为君乎”?○案:“众
非元后何戴,后非众罔与守邦”,此晚出《古文尚书·大禹谟》文也。汉时未有此,故诱皆以为《传》。
子韦曰:“可移于岁。”公曰:“岁害则民饥,谷不熟为饥也。民饥必死。
为人君而杀其民以自活也,其谁以我为君乎?《传》曰:“众非元后何戴。”故曰“其
谁以我为君”。是寡人之命固尽已,子无复言矣。”子韦还走,北面载拜曰:“臣
敢贺君。天之处高而听卑。君有至德之言三,天必三赏君。今昔荧惑其徙三
舍,○“今昔”本多作“今夕”,今依李本作“今昔”。昔训夜。君延年二十一岁。”公曰:
“子何以知之?”对曰:“有三善言,必有三赏,荧惑必三徙舍。○“必三徙
舍”,旧作“有三徙舍”,讹,今据《淮南·道应训》及《新序》四改正。舍行七星,星,宿也。
星一徙当一(原为“七”,误,据许维遹本改)年,三七二十一,臣故曰君延年二十
一岁矣。以德复星也。徙三舍固其理也。死生有命,不可益矣。而延二十一岁,诱无闻也。臣请
伏于陛下以伺候之。荧惑不徙,臣请死。”公曰:“可。”是夕荧惑果徙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