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氏春秋》第13卷(六)原文译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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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氏春秋》第13卷(六)
务本
【原文】
【译文】
注解:务本
六曰:
尝试观上古记,三王之佐,其名无不荣者,其实无不安者,功大也。上
古记,上世古书也。名者,爵位名也。实者,功实也。《诗》云:“有晻凄凄,兴云祁祁。
雨我公田,遂及我私。”《诗·小雅·大田》之三章也。晻,阴雨也。阴阳和,时雨祁祁然
不暴疾也。古者井田,十一而税,公田在中,私田在外。民有礼让之心,故愿先公田而及私也。○案:
《颜氏家训·书证》篇辨“兴云”当作“兴雨”,以班孟坚《灵台》诗“祁祁甘雨”为证。钱詹事晓
征作《汉书考异》据《韩奕》篇“祁祁如云”,谓经师传授有异,非转写有讹。又段明府若膺云:“古
人言雨,止言‘降雨’‘下雨’,无有言‘兴雨’者。‘兴云祁祁,雨我公田’,犹《白华》诗之‘英
英白云,露彼菅茅’,语意正相似。”案钱、段二说极是,然观注意亦似本作“兴雨”。三王之佐,
皆能以公及其私矣。俗主之佐,其欲名实也,与三王之佐同,而其名无不辱
者,其实无不危者,无公故也。○“无公”,后《务大》篇作“无功”,公亦功也,古通
用。皆患其身不贵于国也,而不患其主之不贵于天下也;皆患其家之不富也,
而不患其国之不大也。此所以欲荣而愈辱,欲安而益危。○旧校云:“‘益’一作
‘愈’。”安危荣辱之本在于主,主之本在于宗庙,宗庙之本在于民,民之治
乱在于有司。有司,于《周礼》为太宰,掌建国之六典,以佐王治邦国,以治官府,以纪万民,
此之谓也。《易》曰:“复自道,何其咎,吉。”乾下巽上,小畜,“初九,复自道,
何其咎,吉”。乾为天,天道转运,为乾初得其位。既天行周匝复始,故曰“复自道”也。复自进退,
又何咎乎?动而无咎,故吉也。以言本无异,则动卒有喜。乾动,反其本,终复始,无有异,
故“卒有喜”也。今处官则荒乱,临财则贪得,欲多。○“临财”,各本作“临射”,今从
刘本。列近则持谏,列,位也。持谏,不公正。将众则罢怯,罢,劳也。怯,无勇。以此
厚望于主,岂不难哉!厚,多。
今有人于此,修身会计则可耻,○旧校云:“‘可’一作‘不’。”临财物资尽
则为己,尽犹略也。无不充仞以为己有。若此而富者,非盗则无所取。《诗》云:“不
稼不穑,胡取禾三百亿兮?不狩不猎,胡瞻尔庭有县特兮。”故曰“非盗则无所取”。故荣富非自
至也,缘功伐也。今功伐甚薄而所望厚,诬也;以薄获厚为诬也。无功伐而求荣
富,诈也。以虚取之为诈。诈诬之道,君子不由。由,用也。人之议多曰:“上用
我,则国必无患。”用己者未必是也,而莫若其身自贤。有人于此,言用我者则国
无患,而使用之,未必然也。使无患,莫若自修其身之贤也。而己犹有患,用己于国,恶得
无患乎?犹,尚。恶,安。己,所制也;释其所制而夺乎其所不制,悖,言身者己
所自制也,释己而不修,故曰夺乎所不制,乃悖谬之道也。未得治国,治官可也。官,小政也。
推此言之,若此人者,未任为大臣,但可小政也。若夫内事亲,外交友,必可得也。苟事
亲未孝,交友未笃,是所未得,恶能善之矣?故论人无以其所未得,而用其
所已得,可以知其所未得矣。以其孝得于亲,则知必忠于君也;以其所行能高仁义,知必轻
身;故可以知其未得也。
古之事君者,必先服能,然后任;服其能堪任也。必反情,然后受。反情,常
内省也。受,受禄也。主虽过与,臣不徒取。过,多。《大雅》曰:“上帝临汝,无
贰尔心。”以言忠臣之行也。《大雅·大明》之七章也。言天临命武王,伐纣必克之,不敢
有疑心。喻君命臣齐一专心输力,不敢惑忠臣之行也。解在郑君之问被瞻之义也,见《务大
论》。被瞻知齐国衰乱,桓公之薨,虫流出户,盖不听管仲临终之言,因讽郑君。○案:《务大论》
郑君问被瞻义不死君、不亡君,殊不如注所言。薄疑应卫嗣君以无重税。此二士者,皆
近知本矣。嗣君,平侯之子也,秦贬称君。薄疑劝嗣君以王者富民,故曰“无重税”也。○薄疑
事见《审应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