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企业都有商业模式。但“商业模式”作为管理学中的一个概念,最先是在20个世纪50年代提出的。到1990年后,这一管理概念经过开发,在工商业界趋于流行。
“商业模式”较为学术化的定义,经常是这样表述:企业为实现客户价值的最大化,整合企业运行所需要的内外要素,形成具有独特竞争力并且运行高效的系统,通过这个系统为客户提供产品和服务,
达成持续赢利目标的企业组织设计方案。
当然,“商业模式”的定义很多,在网上、在书里可以查一大堆。但我欣赏“你的公司用什么方法赚钱”这一通俗直白的定义!
哈佛商学院教授克莱顿•克里斯滕森(Clayton M.Christensen)对于“商业模式”的分析对我很有帮助。
他认为,“商业模式”就是公司如何创造和传递客户价值的系统。
他把“商业模式”简化为四个环节,即:客户价值、赢利模式、关键资源和关键流程。
根据克莱顿•克里斯滕森的定义,可以把展览公司的“商业模式”拆解成以下四个要点:
第一点,你的公司所经营的会展项目能够为客户带来什么价值?
第二点,你的公司所经营的会展项目为客户带来价值之后,怎样获得利润(怎样赚钱)?
第三点,你的公司拥有什么资源,可以通过所经营的会展项目来实现第一、第二点?
第四点,你的公司采取什么样的方法,可以通过所经营的会展项目来实现第一、第二点、第三点?
按照以上四个要点,以某展览公司在中西部地区某省会城市举办的“机床及工具展览会”为例,具体说明展览公司的“商业模式”如下:
第一点,“机床及工具展览会”可以为参展客户(即机床及工具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带来交流行业信息、结识用户,推广产品和售卖产品的价值。
第二点,展览公司通过向参加“机床及工具展览会”的客户收取展位费、广告费,在支付办展成本后的盈余即为利润(这样赚钱)。
第三点,展览公司在该省会城市拥有举办“机床及工具展览会”的资源,包括资金投入、参展商信息、专业观众信息、展览场馆时间档期、政府或行业协会支持、媒体支持等方面的关键资源,因此可以实现第一、第二点。
第四点,展览公司在该城市举办“机床及工具展览会”,部署有专业团队、并采用符合参展客户期待的专业化营销方法,即关键流程,因此可以实现第一、第二点、第三点。
“商业模式”的核心是盈利模式。
如果展览会或会议可以为客户带来价值,但无法赚钱,那经营机构就难以为继,不能存活。
如果展览会或会议可以为客户带来价值,理论上应该赚钱,但由于主办公司没有掌握关键资源和关键流程,结果仍然是无法赚钱。
在“商业模式”中,客户价值与赢利模式是战略相关的问题,而是否掌握关键资源和关键流程则是考验企业的执行能力。
虽然“商业模式”的本质是设计企业运行组织方案的,但深刻理解展览公司的“商业模式”,对于做好会展策划工作至关重要。这是因为,会展策划工作在本质上也是设计运行组织方案的,只不过设计对象不是企业,而是会展项目。
在会展策划工作中,运用“商业模式”概念,尤其是客户价值、赢利模式、关键资源和关键流程概念,可以有效提高策划工作的针对性、务实性和科学性。
首先,如果不能清晰地定位会展项目的客户价值,就不可能弄清客户为什么需要展会。而弄不清客户的需要,会展策划工作就失去了目标。
其次,如果不能精明地知晓会展项目的赢利模式,就不可能弄清经营会展项目是如何赚钱的。而弄不清如何赚钱,对于处于会展业主流的商业性会展项目策划工作而言,就失去了价值。
第三,如果不能准确地提炼会展项目的关键资源,不能全面地掌握会展项目的关键流程,就不可能弄清经营会展项目诸多的且不可或缺的内外条件,也不可能弄清会展项目是如何操作的。而弄不清关键资源和关键流程,会展策划工作就失去了实际的意义,而有可能沦为学校里纸上谈兵的“课堂作业”或“应试游戏”。
必须指出,即便是“政府展”或官方会议项目,其仍不可能背离客户价值、赢利模式、关键资源和关键流程等四个环节的“商业模式”。会展业经常可见的政府主办、商业操作的“官督商办”项目,实质是商业项目。这样操作的项目必须明确自己的“商业模式”。即使是政府及其部门全程操办或者委托操办的公益性会展项目,启动之前必将经费预算列入某级政府财政开支计划,否则项目无法运行。而这个列入某级政府财政开支计划的经费预算,可以视为特殊的赢利模式。其要则是,操办者不能超预算开支。超预算开支即为操作失控,实为经营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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