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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签署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吗?--<点击收听>
建设工程行业中经常会出现这样一种现象,自然人作为承包方承揽建设工程。由此也经常引发纠纷。那么自然人作为承包方签署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如何呢?
根据法律的规定,自然人作为承包方签署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被认定为无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企业的各类资质标准。《建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第二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当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后,自然人承包方如何向发包方主张工程款,我们会在今后的分享课进行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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