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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自住型商品住房购房资格如何审核?

(2014-05-07 21:05:16)
标签:

北京房产律师

唐红新律师

杂谈

律师解答:自住型商品住房购房资格如何审核?

 

【律师解答】

房地产开发企业对购房家庭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在本市自住型商品住房资格审核系统中填报家庭信息,并将联机打印的《家庭购房申请表》和《承诺书》经购房家庭签字确认后,在审核系统中提交资格审核申请。《家庭购房申请表》和《承诺书》一式两份,购房家庭和开发企业各留存一份。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公安、民政、社保、地税等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对购房家庭的房产、身份、户籍、婚姻、缴纳社保及个税情况进行审核。购房家庭可凭借摇号编号、申请审核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登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网站查询资格审核结果。通过购房资格审核的申请家庭,方可参加摇号。

      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资格审核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申请复核。

 

唐红新律师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电话:15810432205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76号大成国际中心C6

邮编:100124

邮箱:1581043220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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