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是当前维系农民与集体、农业与工业、农村与城市的最重要的纽带,是政府能够借以影响和控制农村、确保其政策被执行的工具,是农民就业、生存的保障体制,也是当前农民增加收入的主要途径。什么是家庭承包经营?承包经营权如何取得?北京土地律师为你解读。
家庭承包经营权的取得主要是原始取得,原始取得主要指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或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通过依法订立承包合同所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流转取得及其途径。
当事人通过签订承包经营权的转包合同取得。
当事人通过转让合同,从原始承包人那里得到土地承包经营权。
当事人通过出租合同,从原始承包人那里得到土地承包经营权。
当事人通过入股合作合同,从原始承包人那里得到土地承包经营权。
对承包合同制度的保护
承包期内,发包方一般不得收回承包地。依法收回承包地的,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的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承包期内,发包方一般不得调整承包地。
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而对承包地作个别调整的,承包土地的调整方案,必须经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须经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承包合同约定不得调整的,按照其约定。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一般方式为:转包、转让、出租、入股、互换。
其他方式的承包
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直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实行承包经营。
以招标、拍卖方式承包的,承包费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
以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承包费由双方议定;
无论哪种承包经营,均要签订承包合同。
将整片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折股,分配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后,再实行承包经营或者股份合作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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