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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唐红新律师担任基金经理老鼠仓案辩护律师

(2014-02-15 00:42:48)
标签:

杂谈

基金经理建老鼠仓获利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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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发表评论2013年01月29日03:25 来源:北京日报  作者:王维维

  本报讯(记者 王维维)利用职务便利建“老鼠仓”,30岁的原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下称中金公司)资产管理部投资经理杨丙卿获利200余万元。昨日下午,市二中院开庭审理此案。庭上,杨丙卿对罪行供认不讳。

  现年30岁的杨丙卿毕业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学历,拥有5年证券从业经历。曾在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高级研究员一职,2008年3月加入中金公司资产管理部担任高级研究员,后任投资经理。

  据市检二分院指控,2009年至2011年6月间,杨丙卿担任中金公司资产管理部投资经理,在负责管理4个银行共5个企业年金理财账户投资期间,利用其掌握的某公司年金账户组拟投资深天马A、广州浪奇(000523,股吧)、万家乐等股票信息,以“陈笑蕊”名义开立并实际控制个人证券账户,违反规定多次指令邢某、向某二人为其操作或自己亲自操作进行股票交易,非法获利200余万元。2012年5月4日,杨丙卿被公安部证券犯罪侦查局第一分局刑事拘留,6月9日被检方批准逮捕。

  检方认为,杨丙卿作为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获取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交易活动,情节特别严重,应以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对杨丙卿处以5年至10年有期徒刑。

  杨丙卿表示:“真的意识到错了,再有机会绝不再犯”。杨丙卿辩护律师唐红新为他作了罪轻辩护。唐红新不认可检方关于“情节特别严重”的指控,根据目前媒体的公开报道,迄今因未公开信息交易罪获刑的三名基金经理中,牟利上千万元的李旭利仅获刑4年,牟利240万元的许春茂则获缓刑。

  唐红新提出,杨丙卿在公安机关审讯期间,主动供述了侦查机关未掌握的犯罪事实,且在审讯期间认罪态度良好,具有诸多的从轻处罚情节,应在有期徒刑3年以下量刑,并建议适用缓刑。

  此案当庭未作宣判。 http://img.hexun.com/home/hx.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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