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应当具备哪些主要内容
(2014-02-14 11:3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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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唐红新律师建设工程勘察合同杂谈 |
工程勘察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提交有关基础文件资料和勘察成果的时限、对勘察工作及其成果的质量要求、勘察费用和其他费用、双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争议解决以及其他事项等条款。
律师起草或审查工程勘察合同一般应注意以下具体内容是否已被明确约定:
(1)勘察成果知识产权归属、勘察人的延续服务及费用承担(如需要)。
(2)保密与保险(如需要)。
(3)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办法。
(4)勘察工作的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的时限。
(5)勘察人提交勘察成果的详细内容、数量、质量及质量确认程序。
(6)各方违约责任。
(7)合同终止和解除。
(8)通知与送达。
(9)勘察工作中发现勘察对象异常或者其他异常时的处理程序及各方责任。
(10)勘察成果瑕疵及其后果的处理及各方责任。
(11)勘察工作迟延的各方责任。
(12)发包人提供基础文件资料的详细内容、份数和时限。
(13)勘察费用和其他费用金额及其支付方式。
(14)发包人提供的基础文件资料的瑕疵的处理及各方责任。
(15)各方要求明确约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