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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未遂怎么认定,犯罪未遂的认定及处罚

(2014-02-07 15:05:43)
标签:

北京刑事辩护律师

刑事辩护

犯罪未遂

杂谈

    【刑案辩护网】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否着手是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的主要区别。

    犯罪未遂认定时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

    2、犯罪没有得逞,指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没有完全实现,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

    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

    犯罪未遂类型包括:

    1、实行终了的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未遂。实行终了的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将犯罪的实行行为实施完毕,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没有得逞。未实行终了的未遂,是指行为人在实施行为的过程中,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客观因素的介入,导致行为人不敢或不能把行为实行终了,以致犯罪没有得逞。

    2、能犯未遂和不能犯未遂。能犯未遂是指根据犯罪时的主客观情况,犯罪行为本来有可能得逞,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因素的介入使犯罪没有得逞。不能犯未遂,是指由于行为人主观认识上的原因或行为手段或行为对象等原因,犯罪不具备得逞的客观可能性。

    对未遂犯的刑事责任,刑法规定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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