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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案辩护网】强迫卖淫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他人卖淫的行为。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为直接故意。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权利和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背他人意志,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迫使他人卖淫。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1、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2、强迫多人卖淫或者多次强迫他人卖淫的;3、强奸后迫使卖淫的;4、造成被强迫卖淫的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有前述所列情形之一,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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