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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假买假”不影响消费者维权,北京律师法律咨询

(2014-01-11 20:28:05)
标签:

知假买假

消费者

维权

唐红新

律师

杂谈

最高人民法院9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公布了《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法院9日公布的典型案例中,一位购买者明知超市出售的香肠过了保质期而购买,法院最终判决支持购买者退货并取得十倍价款赔偿金。

司法解释规定:“因食品、药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购买者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权利,生产者、销售者以购买者明知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仍然购买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院对于知假买假请求惩罚性赔偿是否予以支持的问题,无论法学界还是审判实践中都存在不同认识。有的法院支持,有的法院不予支持。这次发布的司法解释支持了知假买假的索赔,对于统一司法尺度、打击无良商家、维护消费者权益、净化食品药品市场环境具有重要意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立新说。

但是对于所谓职业打假人,甚至形成的一些公司知假买假,司法解释没有明确规定。最高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张勇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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