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罪辩护律师,安徽“天价黑头车”案,北京抢劫罪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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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天价黑头车案例简介]
2013年2月18日中午11时许,被害人何义德经被告人陈立兵介绍乘坐被告人孔凡武驾驶的皖A0A143号轿车,欲从合肥市旅游汽车站至合肥火车站,双方约定车费10元,后被告人孔凡武、陈立兵将被害人何义德带至合肥火车站北广场附近,采用言语恐吓、威胁、反锁车门让其无法下车等手段,劫取被害人现金1850元。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管理红、陈立兵、孔凡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利用车辆搭载被害人之机强行劫取被害人财物,均构成抢劫罪,判处被告人管理红、陈立兵、孔凡武有期徒刑5年4个月、有期徒刑3年4个月、有期徒刑2年不等。
[点评]
黑头车现象在全国各大城市均拥有不同程度的存在,这是社会经济发展人口膨胀与城市公共交通发展不协调所产生的必然结果,而天价黑头车案件的曝出,则给市民的出行安全打出了一个大大的问号,人民法院做为国家审判机关,从公开、公正、公平角度出发,坚持阳光审理此案,多方邀请媒体关注。
最终,法院依照法律做出了公正的判决,也通过此案的广泛传播,沉重打击了黑车宰客的丑恶现象,为规范合肥车辆营运市场,给群众提供安全可靠的出行环境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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