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什么情况下公安局能以诈骗罪立案,北京诈骗罪辩护律师

(2014-01-07 20:25:39)
标签:

刑事辩护

律师

诈骗罪

杂谈

什么情况下公安局能以诈骗罪立案,北京诈骗罪辩护律师

什么情况下公安局能以诈骗罪立案,北京诈骗罪辩护律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19961216)的规定: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业才让生活更简单,刑案辩护网律师,让生活化繁为简!

                                                                  刑案辩护网刑事辩护律师——专注刑事辩护



什么情况下公安局能以诈骗罪立案,诈骗罪量刑,北京诈骗罪辩护律师,更多诈骗罪的客观表现形式及相关事项可向刑案辩护网北京诈骗罪辩护律师咨询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