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唐红新律师:卖盗版光盘13人集体受审 律师称卖500张即涉罪

(2013-01-14 22:39:35)
标签:

北京刑事律师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

法律咨询

唐红新律师

刑事案件

杂谈

卖盗版光盘13人集体受审 律师称卖500张即涉罪

时间:2012-08-27 14:36:23   法制晚报    评论:0   点击:22

[导读]卖盗版光盘13人集体受审,律师指出根据司法解释贩卖盗版光盘500张就涉罪,据了解,从2008年起,根据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出台的有关解释,销售盗版光碟的行为应该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刑,复制品数量合计在500张(份)以上的,属于“有其他严重情节”。

卖盗版光盘 13人集体受审

律师指出 根据司法解释 贩卖盗版光盘 500张就涉罪

本报讯 (记者 李奎)很多人觉得在街头贩卖盗版影视剧光盘没啥大事,但是如果贩卖数量够多,这种行为就会触犯刑律。

今天上午,通州法院集中审理13起侵犯著作权案,王丽丽等13名被告人均因非法销售音像制品受审。据悉,这是本市法院首次集中审理侵犯著作权类案件。

上午10时,29岁的足疗店女老板王丽丽被带上法庭,见到旁听席上的亲属,王丽丽哭个不停,家属也不停地抹泪。

2012年6月至7月间,王丽丽在通州某小区底商自己的足疗店前,非法销售盗版光盘。7月4日,王丽丽被警方查获,当场起获非法音像制品804张。

王丽丽表示认罪。她的律师说王丽丽有一个两岁的孩子,贩卖光盘只想补贴家用,主观恶性不大,希望法院轻判。

主审法官表示,许多小商贩以为贩卖盗版光盘顶多违法不会坐牢。今天特意对这13起类似案件集中审理,希望起到警示作用。

截至记者发稿时,法院还在对其他案件进行逐一审理。

律师说法

贩卖盗版光盘 500张就涉罪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唐红新律师上午表示,根据《刑法》规定,侵犯著作权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违反著作管理法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从2008年起,根据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出台的有关解释,销售盗版光碟的行为应该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刑,复制品数量合计在500张(份)以上的,属于“有其他严重情节”。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