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红新律师对周杰肇事案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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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朝阳交通支队新月行政拘留周杰杂谈 |
被撞的哥“希望周杰早点赔钱”
2010-02-06 14:01:00 来源: 法制晚报(北京) 跟贴 0 条 手机看新闻本报讯(记者李奎)炒得沸沸扬扬的演员周杰肇事逃逸案,虽已时隔半年,但交管部门是否会对其执行“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措施,目前仍然是个谜。
市交管局
无人回答记者的问题
在2009年7月,朝阳交通支队对周杰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周杰很快提出复议,后被复议机关维持原判。周杰又委托律师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被拘留5日的处罚得以暂缓执行。
2009年11月底,周杰最终还是放弃了行政诉讼,有媒体报道称交管部门将依据相关规定,依法启动拘留程序。
2月2日,记者针对此事采访了朝阳交通支队,该支队让记者与北京市交管局新闻中心联系。
记者随后与市交管局联系,并按对方要求发去了采访函。
2月3日早上8时许,记者与市交管局新闻办公室取得联系,工作人员表示已把采访函交给新闻办张主任,只能由张主任回答记者的问题。
但截至发稿前,市交管局尚未向记者作出回复。
周杰代理律师
“我不太清楚,你先别写”
此前,周杰的代理律师周女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放弃行政诉讼是周杰本人的意思。
昨晚,记者再次联系上周女士,她表示周杰与新月出租车公司及出租车司机之间的两场官司还没有结果。
当记者问周杰是否会被执行拘留措施时,周女士说:“我不太清楚,你先别写了……我现在有事儿。”
新月公司
周杰曾想通过私了免除拘留
新月公司的负责人易先生说,周杰将新月公司起诉到法院后,周杰的代理律师曾到新月公司协商过,表示“只要周杰不被拘留,费用不是问题”。
但后来周杰可能是更换了律师,私下和解的事儿便不了了之。
“这起事故本来挺简单,没想到处理了8个月还没解决。”易先生说,周杰还“恶人先告状”,做法有些过分。
被撞的哥
“都快揭不开锅了”
出租车司机高师傅昨天在电话里向记者不停地诉苦,家里本来就指着他开出租挣钱,事故发生后,他也没找到其他工作,家里非常困难,“都快揭不开锅了”,还借了不少外债。
对于交管局对周杰作出的行政拘留处罚,高师傅表示,他只关心赔偿,希望法院早点判决,让周杰早点赔钱。
专家意见
交管局应通报执行结果
刑法专家、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刑事委员会主任唐红新表示,如果交管部门发现自己的处罚行为确有错误,可以撤销处罚决定。
处罚决定如果没有撤销,就应该严格执行。
唐红新认为,演员周杰属于公众人物,其交通肇事行为及行政处罚决定经媒体报道后广泛受关注,交管部门应公布处罚的执行结果,有利于警示其他司机遵守交通法规。
事件回放
“演员周杰撞车事件”
2009年6月2日凌晨,周杰驾驶一辆无牌奔驰在朝阳区高碑店北路与一辆出租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造成3人受伤。
2009年7月1日,朝阳交通支队做出《交通责任认定书》,认定周杰属弃车逃逸行为。
2009年7月26日,朝阳交通支队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罚款1800元,并处五日行政拘留。
后周杰通过律师申请行政复议。
2009年11月10日,复议机关裁定,维持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
(本文来源:法制晚报 ) http://img1.cache.netease.com/cnews/img07/end_i.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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