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的地契证明什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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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的地契证明什么样
陈慧岩
学生时代,有一阵子我迷上了集邮。自从偶然在家的抽屉里发现一个旧信封,我将家中所有抽屉洞挨个翻了个底朝天,希望能有所收获,结果邮票没找到却找到了一卷发黄的草纸。通过辨认,我断定这是一卷地契证明。当时我的第一感觉是这是一卷“宝藏”,但发现“宝藏”的我一时没了主意,像余秋雨在《道士塔》中所写的那样,面对“难以计数的敦煌文物”,鼠目寸光的封建官僚只是让王道士送几件,再送几件,好作为“送给哪位京官的生日礼品”或者作为茶余饭后的雅兴,在“窗明几净的书房里翻动出土经卷,推测着书写朝代了”。我也一样,那么大一卷,我只是从中挑出A4纸那么大一张压在了相册里。
一晃十余年过去,昨天翻到旧相册,我又发现了先是躲在抽屉洞后又藏在相册里的“宝藏”。通过辨认可知,被我压在相册里的是一张地契证明,证明内容分四列书写,前三列每列15字,第四列6字,证明内容为:“立证明书人西汉村村长陈舒锦,因村民陈小孩东楼房三间,东房后地基三间,特常不在家中,将红契失掉,今同闾长产邻证明是实。”下署闾长陈玘与产邻陈小贵姓名,最左边一列“顶天立地”写明立证明时间和书写人,内容为“民国二十四年八月十八日村长陈舒锦具”,字迹下有两方印章,一方为方形阳文篆体字,内容为“长子县第四区西汉村公所图记”,一方为长方形阳文宋体字,内容为“西汉村公所证人戳记”。
需要说明的是,证明内容中所提到的西汉村便是我的故乡。证明中所提到的四人,即闾长、村长、产邻和需让地契证明证明自己财产的人。四人之中除我知道村长陈舒锦为我爷爷外(我还未出生,爷爷已逝),其余三人除知是同村先辈外一无所知。我从小在村中长大,而证明中所列的“东楼”和“地基”我却不知是村中那所房屋,而今是否依然矗立在村中?面对这张地契,令人物是人非之感顿生。现如今房价如坐了直升飞机腾空而起之后一直居高不下,很多人甘做房奴为房子劳苦一生,但过不了多少年恐怕也会像这张证明透露出的信息那样:人去,产也去。“先人不见今地产,地产曾经载先人”。奋斗一生,劳碌一生,到头来却是“舞榭歌台,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生活在一千多年前的北宋文学家苏东坡有句名言:“江山风月,本无常主,闲者便是主人”。东坡真是勘破世情的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