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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小人后君子的婚姻是否幸福
图/网络
婚姻法新解的出台,成了很多人茶余饭后的谈资,先不论其合理性有多少,其实任何一个新政的出台总会几家高兴几家愤慨,这个新政让婆婆们大多很高兴,使丈母娘大多很不乐意。这并不是说笑,而是我们传承了几千年的婚姻习俗的产物,因为结婚不单单只是结婚,还有嫁娶之分。一般而言娶的这一方相对嫁的一方总会多付出些人力物力,而婚姻法新解对于婚前财产做了明确的归属,所以必定会几家欢喜几家愁。
都说走进婚姻是因为爱,只是在这个一切皆有可能发生的时代里,爱情已经稍显虚幻不如金钱来得实在,所以才会有先前的婚前财产公证和如今的婚姻法新解,通俗点说也就是先小人后君子,只是先小人后君子的婚姻总觉得离幸福还有着那么点距离。
受婚姻法新解“冲击”最大的应该是正在筹备婚礼的那部分准新郎/娘,前几天晚上有朋友问我:“领了结婚证还未办结婚仪式的新娘提出了分手要怎么办”?他说亲戚朋友都知道他要结婚了,婚房已经装修完毕,举办结婚仪式的场地也已经预定好了,事情会闹成这样也就是因为婚姻法新解的出台。
他说婚房是早先还没有恋爱时由父母和他共同出资购买的,产证上只写了他一个人的名字,他和女友一路从恋爱走到结婚,女友从没有提过有关房产证的事情。婚姻法新解出台前俩人已经领了结婚证,法律上已经是合法夫妻了,正当高高兴兴筹备婚礼时,婚姻法新解突然出台,准新娘提出要在房产证上添加名字,却遭到自己父母的强烈反对,婚礼一下陷入了僵局。
他说他不停的做父母和妻子的思想工作,可两方没有一方愿意让步,包括丈母娘也是个强硬派,说不写上女儿的名字这婚就别结了,他曾经瞒着自己父母答应女方买一辆价值20万左右的车只写新娘的名字,可新娘仍然不依不饶,这让他感到十分茫然。婚礼进行到了这一步,投入的感情和人力物力都已经无法收回,如果就这样离婚,损失的又岂止是金钱。
当婚礼进行到倒计时这一步时发生重大的意见分歧,甚至以不结婚相逼,筹码是在比谁爱谁多一点吗?让结婚演变成一件先小人后君子的事,考验的是人性还是爱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