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宁苗族竹王崇拜列贵州省政府非遗暨省人大立法保护十六周年活动筹备会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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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宁苗族竹王崇拜列贵州省政府非遗暨省人大立法保护
十六周年活动筹备会召开
蒙正苗族用竹来束成祖宗竹王偶像供奉已传承了两千多年,但是民间为对祖宗竹王的尊崇的民俗。竹王崇拜,两千多年来历朝历代无人问津。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政府对各民族的传统文化十分重视,
镇宁蒙正苗族竹王崇拜,黔府发(2007)16号公布镇宁蒙正苗族竹王崇拜列为第二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保护至今己16年;
镇宁苗族竹王崇拜《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16) 第1号《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于2016年1月16日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16年5月27日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至今已7年。
镇宁自治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在经费上给予支持,由民间组织镇宁自治县夜郎竹王文化研究会主办欢庆活动。
为把活动办好,夜郎竹王文化研究会在竹王文化活动场召开了筹备会议。会议由会长杨文金主持;出席会议副会长有:熊国华、朱永斌、朱德富、杨兴顺、朱启贵、朱启伦、杨秀军、王兴国、张国玉、杨秀洪、朱天学、朱洪顺、周志明等。会议商定:
镇宁自治县夜郎竹王文化研究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