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恶收祸
昨天曾“创造”过一个词——“种德得福”,为“对仗”计,今天又为之“配对”出一个词——“植恶收祸”。
读小说、看电影,有比例不小的作品表达着“冤有头、债有主”的报应理念、有比例不小的作品热衷于“冤冤相报”的恩怨情仇,却少有靠“有恩必报”情节吸引眼球的作品,可见更多的人对“植恶收祸”比“种德得福”更感兴趣。同样,想前后、看左右,“植恶收祸”的“因果性”或“报应度”也比“种德得福”更高,因为很少有人会为报答某人或某些人施己之恩而跨越千山万水,却有许多人会为报复某人或某些人对己之恶而想尽千方百计。
再兵荒马乱的世界也有难违的天理、最厚颜无耻的男女也有未泯的良心,无意尤其是有意“植恶”于人、于世,必遭人怨或天怒,或被法办、或受人戮、或获天谴,半夜会经常地被“亏心事”搅得睡不香、中午会时常地让“离头三尺”的“神灵”搞得吃不甜,最终因政治或人身安全问题、生理或心理健康问题而不得“善终”,而且总是报应不爽。——是为“植恶收祸”!
“植恶收祸”和“种德得福”一样都有内因和外因两个方面,不过,无论是内因还是外因都使得“植恶”所收之“祸”重于“种德”所得之“福”——
就内因而论,因“种德”而得的心理舒泰、心态祥和可致生活安详、生理安泰,从而成“福”,由“植恶”而招致的心理多虑、心态多疑可使生活失调、生理失衡,从而积“祸”,但“种德”者当初未必有主观上的故意,从而动机上未必有“得福”之期,故尔“种德”后得不得福对心理、心态进而对生活、生理的影响有限,而且偶尔的“种德”也未必就能立竿见影地“得福”;而“植恶”者一开始便有目的、有对象,从而内心里自知“恶有恶报”,故尔见“草动”便疑“风吹”、听“敲门”便怕“鬼来”,而且“植恶”后便要终生防人“报仇”,整天惴惴、漫夜惶惶,对心理、心态之扰进而对生活、生理之戮时时在、天天在、月月在、年年在,所致之“祸”岂能小哉?
从外因来看,“种德”之行常是“普惠”的,往往不指向某一个具体的“受者”,从而也很少收获现实的、具体的“报答”,即使是具体指向某一个特定“受者”当事人也未必即刻明晰地感受到所得“恩德”,即使当事人即刻明晰地感受到了所得“恩德”也未必即刻明晰地明了“施德”之人,即使当事人即刻明晰地明了了谁是“施德”之人也未必有“报答”的主观意识和客观条件……如此种种,都导致“种德”所得之“福”的间接性、或然性和不对等性,或者只种而不得、或者大种而小得、或者今种而后得;“植恶”却总是具体指向某一个或某一类特定“受者”,“植恶”者从一开始乃至没开始便知道对谁施的恶从而一开始就提防着人家报仇,“受恶”者自当初起码也是事后不久就知道是谁施的恶从而自当初起码也是事后不久便谋划着报复……于是,“植恶”总是直接、必然、等比例的“收祸”。
再进一步说,当下我们国家奉行“功不抵过”政策,功是功、过是过,功即奖、过就罚,相互之间既无参照、也无关联;历来中华民族例行“恩不盖仇”心理,恩是恩、仇是分,恩可忘、仇难泯,百恩难抵一仇、一仇即消百恩,无意尤其是有意地做了一件“损人”的事,过去一切的良、善、恩、惠,统统都跑到“爪哇”去了!
人人都知道“人在做,天在看”、人人都在说“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人人都相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人人都明白“爱人者人恒爱之,害人者人恒害之”,“植恶”者也清楚自己所植之恶必无好报、必得恶报、必收祸殃,可古今中外总有不少人或者抑不住“幸灾乐祸”的邪恶心灵,或者自以为有遮掩“魑魅魉”行径的高明手段、或者自信有为“阴谋诡计”善后的特殊背景或出奇本领、或者自恃位高权重“就治你了,爱咋咋的”……随心所欲、肆无忌惮、变本加厉地“植恶”于人、于世,可乾坤朗朗、天理昭昭,法网恢恢、众目睽睽,过去没有放过谁、现在不会放过谁、将来也不能放过谁,“植恶”必“收祸”,谁“植恶”谁“收祸”。
“植恶收祸”,朗朗乾坤中“昭昭天理”“恢恢法网”“睽睽众目”的共同指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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