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异解•<公冶长篇第五>第十章》
(2014-03-21 15:4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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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异解杂谈 |
分类: 《论语异论》 |
《论语》异解•《公冶长篇第五》第十章
宰予昼寝,子曰:“朽木不可雕也,粪土之墙不可杇也!于予与何诛?”子曰:“始吾于人也,听其言而信其行;今吾于人也,听其言而观其行。于予与改是。”
目前比较常用的译文是:
宰予白天睡大觉。孔子说:“腐烂的木头不值雕琢,污泥的墙面不堪涂抹!对于宰予这样的人,还有什么好责备的呢?”又说:“起初我对于人,是听了他的话就相信他的行为;现在我对于人,则是听了他的话还要观察他的行为。这是因宰予而发生的改变。”
与常用的理解相左,对“于予与何诛?”一句,似乎不应该译为“对于宰予还有什么可责备的呢?”因为从里面读出来的是对宰予的谅解,而只有在宰予的“昼寝”确有客观的“不可抗”原因而“无奈而寝”的前提下,才会有这样的谅解,但找遍此句话的前后左右,也没有找到宰予白天睡大觉的客观理由。因此,对“于予与何诛?”一句,应该从“不屑于说”方面着眼,理解为像宰予这样的一块“朽木”、一堵“粪土之墙”,已经不值得再去责备了,责备也没有什么作用了,译为“对于宰予这样的人,还能说什么呢?”更为恰当。据此而译,《公冶长篇第五》第十章应为:
宰予白天睡觉。孔子说:“腐烂的木头不值得雕琢,污泥的墙面不堪于粉刷。对宰予这样的人,还有什么好说的呢?”又说:“当初我对于人,是听了他的言语就相信他的行为;现在我对于人,则是听了他的言语还要观察他的行为。这是因宰予而发生的改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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