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课教师上课要求
(2013-09-09 16: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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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
体育课教师上课要求
为保证体育课的教学质量,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教学安全,特提出以下要求:
1、上室外课必须到室外教学场地,室外教学场地为四层教工宿舍前运动场及教学区外,不得进入教学区上课,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否则,给予通报批评,屡教不改者,给每次5-30元处罚。
2、体育课每节45分钟,无论室外课还是室内课均不得迟到、早退,中途脱岗,室外课不得放羊式教学,不得提前下课(按体育教学大纲相关要求),,否则按学校考勤制度处罚(放羊式教学以脱岗论处)。上室外课时遇有特殊天气无法继续室外上课,应及时组织学生上室内课并维持好课堂秩序,否则以早退论处。
3、教师应着运动服和运动鞋上课,做到服装整洁,精神振奋。
4、教师上课前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做好必要的准备活动;根据教材需要,课前划好场地,对使用的器材器械进行安全检查;使用器械,应铺好垫子;使用沙坑,应将沙坑挖松平整;投掷项目,应注意安全措施,防止伤害事故。因未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防护而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任课教师承担相关安全责任和经济损失。
5、教师应于课前组织学生领取器材;课中组织好教学,教育学生爱护公物,防止器材丢失;课后带领学生将器材送回器械室,检查数量,放置妥当。否则由任课教师承担因管理不当或管理不严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6、上室外课时,教师应认真组织教学和休息,阻止学生进入教学区和教室,否则通报批评,屡教不改,管理不力,给予每人次2-5元处罚
7、教师应认真执行教学计划和进度,不得擅自变动教材项目,如因特殊原因,应向教务处说明情况。严禁教师无教案上课,否则按学校教学常规落实制度处罚。
8、教师应了解并掌握学生学习心态,检查出席情况,进行登记,重大情况应及时与班主任和学校相关处室或人员取得联系。
9、风雨天气任课教师应组织学生到室内传授体育知识,维持好教学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