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去考试的路上,路过一片萧索的芳华园,冬日的阳光照在脸上,我想起了四年前的自己。
在我的电脑里保存着当时的几篇日记,那是我利用珍贵的午休时间用那个不能上网的笔记本写的。
那时课很多,没课的时候总在睡觉,怎么也睡不够。那时觉得东区食堂难吃,每周只有一节在主区上的课,一定要利用那个机会吃四食堂做的肉,在嘈杂的食堂吃上热气腾腾的饭菜,觉得无比幸福。那时会写诗,写朦胧的爱恋,歌颂彩虹和梧桐树,晚上在被窝里会握着手机,总是没勇气给暗恋的他发短信,但是很快就会睡着,然后梦到他。那时的我,极短的头发,每天穿T-恤和运动裤,在公交车上会被人叫小伙子,护肤品只用强生,从脸到脚都用。那时的我,跟不太熟的男生说话会脸红,却可以跟不认识的男生用同一个篮球架子投篮,他们会惊讶地说“好准”。那时的我有好多第一次,第一次喝酒,第一次刷夜唱歌,第一次去网吧(选课),觉得堕落的自己酷毙了。
不知不觉的,我那么不同了。
我发现我想念当时的自己。我不喜欢现在的我,那么淡定麻木,理智冷漠,了无趣味。也许是考研前后那一段煎熬的岁月改变了我。从别人的话中我可以了解自己的精神状态,总是看起来很累,没睡醒,低沉。我知道这样不好,但却无发说服自己接受现实。不知时间能不能带走我的苦恼,不知现实的社会能不能同化我那颗过于倔强的心。我真的很想坦荡地、骄傲地告诉所有人:我现在在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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