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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2022-10-14 16:04:57)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学生荣誉称号、奖学金评比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人文学院学生奖学金综合测评试行办法》,现就我院2021/2022学年奖学金评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奖范围及奖项

1)2021/2022学年校级优秀学生荣誉称号评定;

2)2021/2022学年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评定;

3)2021/2022学年校级优秀学生一、二等奖学金评定;

4)2021/2022学年校级学习、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社会工作、文体活动奖等各类校级本科生单项奖学金评定;

5)2021/2022学年校级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评定;

6)2021/2022学年之江学院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评定;

二、各类奖学金及荣誉称号获奖比例、名额分配

1.2019级、2020级:校级优秀学生一、二等以及单项奖学金比例分别为≤3%(人文学院20人)、≤6%(人文学院40人)、≤21%(人文学院139人)

2021级:校级优秀学生一、二等以及单项奖学金比例分别为4%(人文学院18人)、8%(人文学院36人)、26%(人文学院119人)

2.2019级、2020级:校级优秀学生比例≤3%(人文学院20人);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比例≤1%(人文学院6人);

2021级:校级优秀学生比例4%(人文学院18人);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比例2%(人文学院9人);

校级先进班级≤10%(人文学院2个);院级先进班级≤20%(人文学院6个);校级示范班级1个。

3.名额分配

1)注:创新创业奖、社会实践奖、社会工作奖、文体活动奖的具体获奖名额,由人文学院奖学金评定小组根据申报情况确定。

2)人文学院保留一定单项奖学金名额作分团委推荐用。

 

 

2019级、2020级:

评优名额

班级

班级人数

一等

二等

单项奖

学习成绩类

其他

法学1901

41

2

5

7

1、创新创业奖 ≤6人
2、社会实践奖 ≤6人
3、社会工作奖 ≤6人
4、文体活动奖 ≤6人
(共24人)

法学1902

40

7

广电1901

38

2

4

6

广电1902

36

6

广告1901

36

2

4

6

广告1902

34

6

汉语言1901

53

3

6

9

汉语言1902

52

9

法学2001

46

3

5

8

法学2002

39

6

广电2001

40

2

5

7

广电2002

36

6

广告2001

42

3

5

7

广告2001

40

7

汉语言2001

54

3

6

9

汉语言2002

53

9

2021级:

评优名额

班级

班级人数

一等

二等

单项奖

单项学习奖

其他

法学2101

36

3

6

6

1、创新创业奖 ≤9人
2、社会实践奖 ≤9人
3、社会工作奖 ≤9人
4、文体活动奖 ≤9人
(共36人)

法学2102

36

6

广电2101

32

2

5

6

广电2102

33

6

广告2101

33

2

5

6

广告2102

31

6

汉语言2101

46

4

7

8

汉语言2102

43

8

汉专2101

35

4

8

6

汉专2102

35

6

汉专2103

34

6

法专2101

32

3

5

6

法专2102

34

6

三、各类奖学金及荣誉称号评比要求

(一)奖学金:

2019级、2020级:

1.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获奖比例小于或等于3%,奖金额度为每人每年2500元,要求本学年德育素质评价等级优秀,综合测评和智育成绩均列本专业前10%。二年级及以上的学生,须达到大学英语四级425分及以上,并通过省计算机二级考试。

2.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获奖比例小于或等于6%,奖金额度为每人每年1200元,要求本学年的德育素质评价等级优秀,综合测评和智育成绩均列本专业前20%。二年级及以上的学生,须达到大学英语四级425分及以上,并通过省计算机二级考试。

3.单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的学生。设立学习奖学金、创新创业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文体活动奖学金等5项。主要依据学生智育排名和个人发展素质各分项考评结果。奖金额度为每人每年400元。其中,社会工作奖学金评定中,院级学生组织推荐的名额指标单列,不占二级学院指标。单项学习奖统一说明:在智育满足条件的基础上,根据综测排名

2021级:

1.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获奖比例小于或等于4%,奖金额度为每人每年2000元,要求本学年德育素质评价等级优秀,综合测评和智育成绩均列本专业前10%。二年级及以上的学生,须达到大学英语四级425分及以上,并通过省计算机二级考试。

2.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获奖比例小于或等于8%,奖金额度为每人每年1000元,要求本学年的德育素质评价等级优秀,综合测评和智育成绩均列本专业前20%。二年级及以上的学生,须达到大学英语四级425分及以上,并通过省计算机二级考试。

3.单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的学生。设立学习奖学金、创新创业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文体活动奖学金等5项。主要依据学生智育排名和个人发展素质各分项考评结果。奖金额度为每人每年300元。其中,社会工作奖学金评定中,院级学生组织推荐的名额指标单列,不占二级学院指标。单项学习奖统一说明:在智育满足条件的基础上,根据综测排名

(二)荣誉称号

校级优秀学生、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校级先进集体、校级示范班级评定条件严格遵守《浙江工业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评定及管理办法》中有关条例(详见附件3)。集体荣誉参考四级、二级通过率、2021/2022学年班级目标管理考核得分。

1.各年级一等奖学金根据奖学金评定要求和综合测评排名评选,暂无需填写相应申请表;

2.二等奖学金名额分配到专业校级单项学习奖名额分配到班级,根据奖学金评定要求和班级综合测评排名评选,无需填写申请表

3.19、20、21单项奖学金(创新创业奖、社会实践奖、社会工作奖、文体活动奖)四类均由符合条件学生自主申请。申请人需认真填写相应申请表,并附相关材料。

4.校级优秀学生、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由学院奖学金评定小组根据评定要求确定,无需填写申请表。

5.校级、院级先进集体由学院奖学金评定小组根据四级、二级通过率、2021/2022学年班级考核得分情况,按年级确定。

6.申请表的电子稿(“姓名 申请XX奖项”命名请于1015下午1600前发至纪老师邮箱(576611047@qq.com),有任何不明事宜请联系纪老师(办公室:3A319,联系电话:0575-81112712)。

注:

1、必修课(含专业选修课)补考后有一门(含)以上不及格者不得参与各类奖学金评定;

2、奖学金评定中凡涉及到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可从综合测评附件中查阅。

3、根据《学生一日生活制度手册》以及书院制度相关规定:学生“一日生活制度”相关表现与学年综合测评、个人或集体评奖评优挂钩。

4、附件中的表格可至各年级群下载。

 

 

附件:

1.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学生荣誉称号、奖学金评比办法(2017年修订)

2.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学生荣誉称号、奖学金评比办法(2021年修订)

3. 浙江工业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评定及管理办法

4. 一等奖学金申请表

5. 单项奖学金申请表(社会工作、社会实践、创新创业、文体活动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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