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绍兴市教育局关于评选2021届绍兴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经同学自主申请,学院审核,拟推荐
章佳钦 等17名同学为绍兴市2021届优秀大学毕业生,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期自2021年4月15日至4月19日上午11时。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来电、来访、电子邮件的形式,向人文学院学工办陈老师(3B301,电话:81112712,电子邮件zjrwxgb@sina.com)反映。
注: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按照前三年荣誉称号分值汇总,以高到低排序,若荣誉称号分值相同,则参照折合分值根据在校期间(一、二、三年级)智育总绩点专业排名百分比由高到低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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