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计银行卡号用于国家助学金发放的通知
(2010-11-16 11:21:43)
标签:
杂谈 |
分类: 通知公告 |
2010年国家助学金获得者:
一、银行卡号要求
必须使用学生本人在杭州主城区办理的工商银行卡(“4027”开头的银行卡除外),杭州主城区包括上城区、下城区、西湖区、拱墅区、江干区、滨江区(余杭区、萧山区除外)。
二、上报卡号的时间及要求
请于2010年11月18日(周四)上午10:00之前将符合要求的银行卡复印件(请复印有卡号一面确保卡号清晰,并在复印件上注明班级、姓名)上交分院学工办(QL433)庞老师处。
2010年国家助学金名单(请点击下面链接)
人文科学分院2010年国家助学金初审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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