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与日本在所谓归还冲绳的协议中把中国领土钓鱼岛等岛屿划在“归还”范围内,这是对中国主权的侵犯。1971年12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发表声明指出,钓鱼岛等岛屿是中国台湾的附属岛屿,而不属于琉球也就是现在所称的冲绳,美国政府片面宣布对这些岛屿拥有所谓“施政权”,这本身就是非法的。美国将中国领土钓鱼岛的“施政权”作为冲绳的一部分“归还”日本对中日钓鱼岛问题产生了恶劣的影响。日本政府据此主张该岛属于冲绳县的一部分,并将钓鱼岛及其周围海域划入日本自卫队的“防空识别圈”内。于是,日本强占中国钓鱼岛的扩张主义行径变本加厉,中日关系中的钓鱼岛问题便由此引发出来。应当指出,美日之间的所谓协议是非法的、无效的。因为钓鱼岛主权归属问题是中、日之间的问题,没有中国的参与和同意,日本与任何第三方就此问题所作的安排都是无效的,并对中国没有约束力。
针对日本侵占钓鱼岛的非法行径,1970年9月10日,美国国务院发表偏袒日本的声明:“依据对日和约,美国对'南西诸岛'有行政权……约中所用之名词含有包括尖阁群岛当作一部分管理之意,但认为对琉球之剩余主权仍属日本。由于1969年11月关于此等岛屿主权之不同主张,我方认为应由涉及争执的国家解决之。”同日,美国国务院发言人麦劳夫斯基在针对钓鱼岛所有权的答辩中指出:“根据《对日和约》,美国对'西南诸岛'拥有施政权。西南诸岛包括'尖阁诸岛'。根据该条约,美国政府认为对作为琉球列岛一部分的'尖阁诸岛'拥有施政权,这意味着日本拥有对琉球列岛的潜在主权。美国政府决定于1972年将琉球列岛的主权归还日本。至于'尖阁列岛',美国则将把它的施政权归还给日本,但美国认为,施政权和主权是两回事。如果在主权问题上产生分歧,应由当事者协商解决。”可见,美国自己也承认,施政权不等于主权,美国政府把钓鱼岛的施政权归还给日本,并不等于日本拥有对钓鱼岛的主权。
美国将钓鱼岛的“施政权”私下擅自交给日本,这一无视中国主权的行为激起中国政府和全球华人的极大愤慨。1971年12月31日,中国政府发表声明指出,坚决反对日美勾结将中国领土钓鱼岛列入“归还区域”,指出这是完全非法的。从1971年元月起,首先是美国华人留学生集合2500多人,在联合国总部前举行“保钓”示威,并迅速波及全球各地,形成了波澜壮阔的全球华人“保钓运动”。在此情况下,美国政府不得不于1971年10月表示:“美国认为,把原从日本取得的对这些岛屿的行政权归还给日本,毫不损害有关主权的主张。美国既不能给日本增加在它们将这些岛屿行政权移交给我们之前所拥有的法律权利,也不能因为归还给日本行政权而削弱其它要求者的权利……对此等岛屿的任何争议的要求均为当事者所应彼此解决的事项。”美国东亚及太平洋事务法律顾问执行助理罗伯特。斯塔尔也明确表示,美国“把从日本取得的对该群岛的管辖权交还日本,决不会造成对任何潜在的领土主张的歧视”,“对群岛的任何冲突性的要求,需要牵涉此问题的各方谈判共同解决”。
三、冷战结束以来美国在钓鱼岛问题上立场的新变化
冷战结束后,克林顿政府在钓鱼岛问题上基本保持20世纪70年代初期美国国务院所声明的“中立”姿态,一直坚持美日安保条约的范围不包括钓鱼岛。1996年9月11日,美国政府发言人伯恩斯发表声明:“美国既不承认也不支持任何国家对钓鱼列岛的主权主张。”同年,美国政府的驻日大使蒙戴尔在接受美国媒体采访时表示,“在日美安全条约中没有强制美军介入钓鱼岛纠纷”。10月30日他仍表示:“日美安全保障条约不适用于尖阁群岛”。而“美国的上述立场也对日本防卫厅和自卫队的立场产生冲击”。
美国总统小布什上台以来,对钓鱼岛问题的态度与此前政府有所不同,尤其是1996年《日美安全保障联合宣言》的发表和1997年《新日美防卫合作指针》制定以后,日本要求将防卫承诺扩大到钓鱼岛,日本试图把美国拉入到钓鱼岛问题中来,并把这一点当作检验美国防卫承诺的“试金石”。在这种情况下,美国政府至少在口头上发生了一些变化。2001年12月12日美国助理国务卿福特表示:“钓鱼岛一旦受到攻击,美国有可能对日本提供支持”。“美日关系对美国的国家利益来讲是至关重要的,只要是与日本有关的纠纷,美国多少会插手进去”。“在考虑美国的对亚洲政策时,没有什么比对日政策更重要的了”,“这不仅是个关系深浅的问题,更重要的是这涉及美国的国家利益”。2004年2月2日,美国副国务卿阿米蒂奇在访问日本时表示:“施政权所涉及的范围都适用于安保条约,在美日安全条约中,日本施政下的领域一旦受到攻击,那将被视为对美国的攻击。”阿米蒂奇的讲话表明美国的政策发生了微妙的变化。阿米蒂奇此前只是笼统地称日本一旦受到攻击美国一定会出面支援,而日本外务省发言人则将这一讲话予以诠释,具体细化到钓鱼岛问题。2004年2月5日,日本外务省发言人宣称:“在日美安保条约中,美国曾承诺对日本予以保护。尖阁列岛(即中国钓鱼岛)是日本的领土,保护日本当中也包括保护尖阁列岛(即中国钓鱼岛)。”随后,2004年3月23日,美国国务院副发言人艾利里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指出:“日美安保条约适用于尖阁群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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