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数学中的“举例法”
(2009-07-28 14:3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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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教学解题方法举例法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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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数学题目没有给出具体的数量,无法直接入手解决问题,可以先举一个例子,在此基础上,再根据题中的条件来分析思考、回答问题,这种解题方法就是举例法。此法具有直观性的特点,解题思路简捷、明快。
1.怎样举例?
例:一种书先提价 1/6,再降价1/6,原价高还是现价高?
⑴举具体的数量。注意要使所举的数量便于计算。如假设这种书原价每本36元,提价后是36×(1+1/6)=42(元),再降价是42×(1-1/6)=35(元),36元>35元,所以是原价高。
⑵举单位“1”。如假设这种书原价为“1”,则提价后是1×(1+1/6)=7/6,再降价是7/6×(1-1/6)=35/36,1>35/36,所以原价高。
⑶举用字母表示。如假设这种书原价为a元,则提价后是a×(1+1/6)=7/6a,再降价是7/6a×(1-1/6)=35/36a,a>35/36a,所以原价高。
2.两个错例。
⑴考虑不全面。举例法实际上是一种不完全列举,所以要尽可能的全面考虑各种情况。
例:两根同样长的绳子,第一根剪去1/4,第二根剪去1/4米,谁剪的长一些?
错解:举例两根绳长4米,第一根剪去1/4,即4×1/4=1(米),第二根剪去1/4米,1米>1/4米,第一根剪的长些。
分析与正解:上解只给出了其中的一种情况。绳长应分3种情况考虑:①绳长>1米,如上,第一根剪的长;②绳长=1米,第一根剪去1×1/4=1/4(米),1/4=1/4米,两根剪的一样长;③绳长<1米,假设为1/2米,第一根剪去1/2×1/4=1/8(米),1/8米<1/4米,第二根剪的长。
⑵结果不是定值。举例法的适用范围是结果定值,这样才能通过一次或几次举例寻找到正确的答案。
例:乙数是甲数的3/10,甲数与甲乙两数和的倒数的比是几比几?
错解:有假设甲数是10,乙数就是10×3/10=3,甲乙两数和的倒数为1/(3+10)=1/13,那么甲数:甲乙两数和的倒数=10:1/13=130:1。有假设甲数是100,乙数就是30,甲数:甲乙两数和的倒数=100:1/130=13000:1,答案不一致。
分析与正解:不用具体的数字,用字母a表示甲数试试看。假设甲数为a,乙数就是3a/10,甲乙两数的和是a+3a/10=13a/10,甲乙两数和的倒数是10/13a,那么甲数:甲乙两数和的倒数=a:10/13a=13a2:10。可以看出这个比不是一个定值比,可见,这一题的答案不是唯一的,随着a值的不断变化,还会出现很多种答案。
举例法是数学解题中一种非常有用的方法,但我们应注意到它有一定的局限性,不能以偏概全。同时只要我们注重思考,举例时遇到的一些特殊情况,还可以帮助我们确定解题方向、把握解题规律,最终正确的解题。
(本文发表于《扬州晚报》05年11月15日教育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