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舍是现代文学史上一位举足轻重的贫民作家。提到他,相信人人都能说出耳熟能详的几部作品来:《骆驼祥子》、《四世同堂》、《茶馆》、《离婚》……老舍的作品大多取材于市民生活,为中国现代文学开拓了重要的题材领域。他所描写的自然风光、世态人情、习俗时尚,运用的群众口语,都呈现出浓浓的京味儿。他的作品以独特的幽默风格和浓郁的民族色彩,以及从内容到形式的雅俗共赏而赢得了广大读者的喜爱。
我亦不例外,是老舍读者中的超级粉丝。在专科和本科毕业时,曾两度选择老舍的作品作为毕业论文的内容。专科毕业已经很多年了,记得在确定毕业论文内容时,我刚刚读过老舍的《月牙儿》,不禁被老舍散文诗般的语言以及小说中主人公的命运所深深地震撼了。可以说,当时的我是诧异莫名的,习惯了老舍长篇小说中平民化的平实的语言,乍读《月牙儿》,一种全新的感受进入了我的视野。文中第一人称的叙述方式、随着主人公命运起伏的清冷的月牙儿……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于是,首当其冲我选择了《月牙儿》作为我毕业论文的内容。后来,本科毕业我又选择《骆驼祥子》中的小福子作为我论文中的人物形象分析。记得当时很多同学劝我选择祥子或虎妞来进行分析,理由是论文答辩的时候可以在小说文本里找到更多的依据。可我认为,小福子这个人物形象在小说里虽然着墨不多,却是作者极力赞美的人物:“美丽、年轻、要强、勤俭”。生活所迫,她做了暗娼。她是黑暗的社会现实留给祥子对生活的最后一线希望。
当阅读老舍的作品成为一种享受而不是为完成学习任务时,我又仔细品读了老舍的短篇小说《微神》、《月牙儿》、《阳光》以及散文《无题》。纵观老舍的作品,无论是长篇小说、剧本还是一些短篇小说,可以看到一个基本主题,那就是对于民族传统文化的反思、批判,他所关注的是下层人民的现实生活。而这几篇作品,无疑,像偶尔出土的奇花异草。熟悉老舍的人都知道,老舍先生平常不专写爱情题材的小说,用他的话说,他“在题材上不敢摸这个禁果”、“差不多老是把恋爱作为副笔”。后来,读到有关老舍身世的一些资料,才渐渐地明白了这些作者用温柔、优美的笔触所描写的散文诗般的作品,原来都倾注了作者初恋时的一份美好的情感。
老舍出身于一个城市贫民家庭。三岁时失去父亲,与母亲相依为命。母亲靠给人洗衣养活他,直至9岁老舍还不识一字。后来,好心的刘大叔资助他,供他上学。刘大叔是有钱人,乐善好施。他办贫儿学校、粥厂,把挣的钱都施舍出去,后来出家为僧。刘大叔有个女儿,和老舍同龄。老舍常去刘大叔家去玩,爱上了她。有一年海棠花开的时候,两人曾说过甜蜜的话。然而,富小姐和胡同贫儿,身份相差太远,谈不上婚嫁,但他们的心是欢喜的。后来,老舍出了国,刘小姐随父出家带发为尼。过了好些年,老舍回国后,刘小姐却成了暗娼。老舍千辛万苦找到她,他还爱她,但这爱却变成了苦酒,折磨他。他们原门不当户不对,现在仍如此,只是高低掉了个儿。老舍最终没有娶她,是他想娶,她不肯嫁,还是他不能娶她,我们无法知道事情的真相了。但一直到34岁,老舍才在朋友的劝告下结了婚。
《微神》是老舍曾经的一个梦。一个失去爱情的人,躺在晴暖的山坡上,神思迷离中所做的一个长长的凄哀的梦。它是以老舍的初恋为原型创作的一篇小说,整篇作品都是通过现实和梦幻交错,来展现一个内心的甚至是下意识的境界,竭力展现由一次悲惨的初恋所留下的不可名状的情绪。“因为我认识那只绣着白花的小绿拖鞋。听见我来了,她象燕儿似的从帘下飞出来,没顾得换鞋,脚下一双小绿拖鞋象两片嫩绿的叶儿。她喜欢得象清早的阳光,腮上的两片苹果比往常红着许多倍,似乎有两颗香红的心在脸上开了两个小井,溢着红润的胭脂泉。那时她还梳着长黑辫……”这就是多次在老舍的梦中出现的初恋,那么纯情,那么美好。“说也奇怪,我在梦中的女性永远是“她”。梦境的不同使我有时悲泣,有时狂喜;恋的幻境里也自有一种味道。她,在我的心中,还是十七岁时的样子:小圆脸,眉眼清秀中带着一点媚意。身量不高,处处都那么柔软,走路非常的轻巧。那一条长黑的发辫,造成最动心的一个背影。我也记得她梳起头来的样儿,但是我总梦见那带辫的背影。”是的,“初恋是青春的第一朵花,不能随便掷弃。”当老舍回国后,得知他的初恋成了暗娼,心中的创伤便可想而知了。但他没有抛却:“是她打开了我的爱的园门,我得和她走到山穷水尽。怜比爱少着些味道,可是更多着些人情。”他决心要娶她,他没有勇气直面他的初恋,他托朋友转达他的意思,结果朋友捎回的是她的一阵狂笑。最后,她死了。他们得以在梦中想见,她说:“你回来了!可是,你,多少还是你自己。我,早已死了。你可以继续作那初恋的梦,我已无梦可作。我始终一点也不怀疑,我知道你要是回来,必定要我。及至见着你,我自己已找不到我自己,拿什么给你呢?你没回来的时候,我永远不拒绝,不论是对谁说,我是爱你;你回来了,我只好狂笑。单等我落到这样,你才回来,这不是有意戏弄人?假如你永远不回来,我老有个南洋作我的梦景,你老有个我在你的心中,岂不很美?你偏偏回来了,而且回来这样迟——”“我杀了我自己。我命定的只能住在你心中,生存在一首诗里,生死有什么区别?……有你在我左右,我没法子再笑。不笑,我怎么挣钱?只有一条路,名字叫死。你回来迟了,我别再死迟了:我再晚死一会儿,我便连住在你心中的希望也没有了。我住在这里,这里便是你的心。这里没有阳光,没有声响,只有一些颜色。颜色是更持久的,颜色画成咱们的记忆。看那双小鞋,绿的,是点颜色,你我永远认识它们。”老舍的初恋就这样结束了,他在文章结尾处写道:“心中茫然,只想起那双小绿拖鞋,象两片树叶在永生的树上作着春梦。”
老舍后来在1937 年写的《无题》一文中再次回忆了自己的初恋,这时老舍已经快到40岁了,仍念念不忘自己初恋的情人。“对了,我记得她的眼。她死了好多年了,她的眼还活着,在我的心里。这对眼睛替我看守着爱情。当我忙得忘了许多事,甚至于忘了她,这两只眼会忽然在一朵云中,或一汪水里,或一瓣花上,或一线光中,轻轻的一闪,像归燕的翅儿,只须一闪,我便感到无限的春光。我立刻就回到那梦境中,哪一件小事都凄凉,甜美,如同独自在春月下踏着落花。这双眼所引起的一点爱火,只是极纯的一个小火苗,像心中的一点晚霞,晚霞的结晶。它可以烧明了流水远山,照明了春花秋叶,给海浪一些金光,可是它恰好的也能在我心中,照明了我的泪珠……”由此可见,初恋对老舍的长远影响。
对于老舍的《微神》、《月牙儿》、《阳光》以及他的一些散文,百读不厌。但始终不明白为什么他的作品里很少涉及的爱情在这里却得到了淋漓尽致的发挥;习惯了他的小说里平实化的幽默的语言,始终不明白在这里他的语言为何变得如此优柔,犹如散文诗般?在了解了老舍的身世以后,知道是初恋的美好以及爱情的不圆满促使他创作了这样的文学作品。但我还希望找到产生这些作品的理论依据。最近翻阅以前一些旧籍,在《文艺心理学》上读到这样一句话:“所谓创伤,就是指某人在生命的某一阶段,突然受到一种心灵无法承受的刺激,而引起极度的失衡,并留下伤痕,这一结果便成为残余物或沉淀物留在心灵深处,永久地扰乱这个人一生的心理活动。如果这个人是艺术家,这一创伤便在他的创作心理中潜在地发挥动力作用,迫使他超越创伤,获得与别人平等的地位,然而由于这种创伤是他的心灵深处产生的东西,因而他终其一生也超越不了,除非自身有机体消失,创伤才不复存在……”心中顿觉豁然开朗。看来,老舍的不幸初恋对他的一生及其创作产生了重要影响。
老舍一直记得她,她是为弟弟们给虎妞下跪的小福子,祥子爱过她,这爱情不因为一个是车夫一个是暗娼,而稍减其美或者震撼。她也是月牙儿,清清醒醒、明明白白地走另一条路,因为“肚子饿是最大的真理……”。她是他的记忆,一点点地融入他的文学作品中。
写于2007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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